凝聚职工力量 释放工会活力 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稳中求进 作出积极贡献

22.10.2014  19:07

                                                                             

  凝聚职工力量   释放工会活力

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稳中求进 作出积极贡献 ——在省总工会十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2014年1月23日) 戴震华   一、2013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全省各级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牢牢把握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这个主题,紧紧盯着建设“创新型、服务型、实力型”工会的总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工会工作方向。 全省各级工会按照省委和全总的统一部署,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国工会十六大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工会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省总工会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市、县工会主席专题培训班。各级工会通过中心组学习、报告会、研讨会、专题培训班以及工会报刊、网站、学校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 通过学习宣传,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深刻领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方向目标和重大任务,充分认识了工会和工人阶级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肩负的历史重任,也更加明确了工会工作的前进方向,增强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二)成功召开了全省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明确了我省工会今后五年工作目标任务。 在省委和全总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省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大会提出了今后5年建设“创新型、服务型、实力型”工会的奋斗目标和实现这个奋斗目标的五大举措,进一步凝聚了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的共识,增强了为党的工运事业奋斗的信心和决心,更加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工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各级工会都认真学习贯彻省委领导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厉志海主席作的工作报告精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提出的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战略部署上来,扎实推进“三型”工会建设。 (三)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创造活力,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功立业。 全面开展以“建功一三五、立业四翻番、共圆中国梦”为主题的建功立业活动。在全省1089个省重点工程项目中开展了竞赛活动,着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创建各类职工高技能人才(劳模)工作室687个,完成各类技术创新项目4309个。充分发挥工人先锋号班组、岗位示范带领作用,对全省3000多个工人先锋号和先锋号创建岗位实施了挂牌亮岗,以此引领职工创业创新。 广泛开展为中小微企业技术服务活动。各级工会组建以职工高技能人才、劳模为骨干的职工技术服务队、专家讲师团205个,迄今共建职工技术服务队500多支,为中小微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攻关、培训1000多场次,解决技术难题3000多个,为中小微企业的稳定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广泛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技能比武活动。各级工会采取多种方式培训技能职工40万人次,开展省级技能比武54项,地方和行业类比武1000多场,参赛职工达50万人次,有8万职工通过培训和比赛获得技能资格晋升。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完善了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提高了退休劳模荣誉津贴标准。其中,全国劳模每月荣誉津贴从150元提高到500元,省部级劳模从120元提高到400元。省财政还拨出300万元专款建立省级劳模帮扶资金。积极做好劳模先进的评选、表彰、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氛围。 (四)加强维权帮扶工作,进一步发展了和谐劳动关系。 源头参与力度进一步加大。省政府与省总工会召开了联席会议,协商解决了一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省总工会向省人大提出了《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的立法建议,并协助开展调研工作。省政协工会界别以团体名义向省政协提出三项涉及职工民生的提案。 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保障职工最基本经济权益。全省签订工资协议13.96万份,覆盖企业31.3万家,其中区域性工资协议6966份,覆盖企业20.28万家,行业性工资协议561份,覆盖企业3.1万家。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率超过90%,比2012年提高了17.9%。世界500强在浙企业全部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 快速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建设,努力解决职工因病致贫问题。目前,已有64个市、县(市、区)总工会开展了这项工作,覆盖面达到62%,有9.5万人次的职工得到救助,给付互助保障金7800余万元。在舟山市启动了市级统筹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试点,积极做好县级统筹向市级统筹工作衔接。 深入开展以“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活动为载体的职工帮扶工作。全年介绍就业7.7万人次,高温慰问职工250万人,赠送“普法清凉扇”1万把,资助困难职工子女就学2.8万人,帮助农民工平安返乡103万人次,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困难劳模和困难工会干部家庭共计11.5万户,合计发放慰问帮扶款1.4亿元。 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不断深入。全省有8.7万余家企事业单位、890万职工参与竞赛活动,分别比2012年增长12.6%和10%,发动职工提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1950万条。扎实推进企业工会劳动保护分级管理,规模以上企业工会参与率达90%。持续开展“强保障、促和谐”活动,新参加的企业有近3万家。 企业职工文化“两建一送”工作成效明显。创建省级农民工文化家园80家,创建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55家、省级职工书屋602家。各级工会送演出1280多场,送电影1万多场。成功举办了浙江省首届职工文化艺术节,共有1万多名职工参加了10多项文化艺术活动,集中展现了我省广大职工的艺术才华。 广泛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组织评选表彰了第三批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园区。深化“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和厂务公开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建制率达到98.9%,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建制率分别达到93%和87%。 (五)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工会活力。 工会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年新增基层工会7千多家,基层工会总数达到15.18万家,新增会员100万名,会员总数达到2022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1108万人。按照全总非公企业工会组建数据库统计口径,我省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均达到95%以上,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乡镇(街道)基层工会建设进一步加强。省委、省政府“两办”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省总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大力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目前,已有10个市和部分县(市、区)专门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意见。各市党委与工会都开展了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全省有1080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总工会,专职工会干部配备率达到75%,工会主席行政副职待遇正逐步落实到位。“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干部亮身份”活动覆盖率达75%,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工会干部协管和培训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省有10个市总工会的主席、33个县(市、区)工会主席实现高配。工会干部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仅省总干校培训的总班次就有130期,培训总人数达7千多人。工会干部职业化、社会化进程加快,目前已有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626名。 (六)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会自身建设有了新气象。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省总工会认真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总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常委分成十三个组,赴各市、各产业开展“深入百家企业、走访百个乡镇(街道)工会、看望百位困难劳模和职工、召开百场职工座谈会、建立百个工作联系点”活动和“进千家企业、访万名职工”活动,广泛征求各地对省总领导班子和机关在“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意见,共征求到意见和建议95条。省总党组连续召开三次专题分析会,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逐条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诚恳开展谈心,全体机关干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精心制订整改措施,立行立改,进一步密切了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省总工会机关全年公务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分别比2012年下降22%、16%、65%,会议经费也同比下降53%。 服务职工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全省市、县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有59家市、县(市、区)职工服务中心通过达标验收。省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进展顺利,改建扩建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全国总工会干部培训基地、省总工会工人疗养院地下设施等项目,正在进行前期筹备。各地加紧制订实施服务职工设施建设计划,目前共有项目57个,其中3个项目已经竣工,12个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工会企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不断深化。省总工会下发了《关于推进工会企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建立了直属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改革资金补助办法,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年补助服务职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836万元。 工会其他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较大进展。工会经费收缴改革扎实推进,全省已有5个市和54个县(市、区)工会经费委托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促进了工会经济活动合法运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了15个重点课题调研,形成了一批重要成果。工会网络宣传能力进一步增强,扩大了工会工作的社会影响。积极开展女职工工作。制订下发了《浙江省总工会贯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组织举办了全省幼儿园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女职工关爱活动深入开展。各产业工会开展了具有产业特色的劳动竞赛和维权帮扶工作,在产业转型升级和职工权益维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会信访、信息、统计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得到了全总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对外交流稳步发展,与港澳台地区特别与台湾工会交流有新的加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职工的重心没有真正落到基层,还没有惠及大多数职工;二是一些基层工会组织还不健全,人员还不到位,工作开展还不理想;三是工会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还没有完全跟上时代发展步伐,调整和优化的空间还很大;四是各级工会的层级职责不够明确,工会干部整体的作风、能力有待进一步转变和提高。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效加以解决。 二、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创新型、服务型、实力型”工会建设承上启下之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全总的总体部署,全省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工人运动主题,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稳中求进、“五水共治”中心任务,汇聚职工正能量、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加强职工维权工作,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做好“娘家人”;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增强组织凝聚力,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推进“创新型、服务型、实力型”工会建设,为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作出新贡献。 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 坚持用中央和省委精神统一思想,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这个当代中国工人运动的时代主题。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广泛开展“争当好职工、奉献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集中宣讲、道德大讲堂、职业道德培训等方式,在职工群众中广泛深入开展形势政策任务教育和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努力使广大职工进一步理解中国梦的深刻内涵和光明前景,引导广大职工把实现人生理想、过上美好生活与实现中国梦紧密结合起来,满怀信心投身于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火热实践;进一步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定对改革的信心决心,正确对待改革发展中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为改革发展尽主人翁责任,促进改革顺利推进。各级工会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宣传贯彻的表率,带领广大工会干部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方向,始终与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二)深入推进“建功一三五、立业四翻番、共圆中国梦”主题竞赛活动,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实现经济稳中求进、改中求活、转中求好中的主力军作用。 一要围绕“五水共治”,扎实开展以治污水、防洪水等为重点的立功竞赛活动。制订《关于广泛开展“建功一三五、立业四翻番、共圆中国梦”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舟山群岛新区全国示范性劳动竞赛的带动作用,扎实推进“四大国家战略举措”、“四大建设”和扩大有效投资“411”重大项目建设行动计划等重点建设立功竞赛。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月”活动,组织发动职工围绕“我为改革出一力”、“节水金点子”、“我为节能减排献一计”等主题为经济转型献计献策。深化工人先锋号创建,打造一批社会公认的工人先锋号示范岗和标杆班组,不断把竞赛活动引向深入。 二要大力推进岗位创新和技术服务。组织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抓好全省首批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举办具有示范性的10项全省性技能比武和20项行业性技能比武。加大职工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在民营企业中的创建力度,大力促进职工岗位创新。各市总工会要加快职工技能人才、职工创新成果数据库建设,搭建职工技术服务网络平台。组织开展“工会职工技术服务月”活动,努力为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三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精心做好五年一次的省劳模评选工作,认真推荐评选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组织好庆祝五一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进一步细化劳模服务管理,激活和传递蕴藏在职工群众中的正能量,引导广大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坚持依法维权、科学维稳,更加有效地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一要着力推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促进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订出台《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职代会运作,促进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实现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建制率在国有企业均达到100%、在非公企业达到90%和85%的目标。 二要大力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积极推动收入分配改革。制订《关于巩固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提升实效性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工作标准、程序,强化保障措施。突出抓好集体合同签订以及数据库建设、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集体协商指导站和指导员联系点建设、民主测评机制建设、菜单式指导和精细化协商。 三要推动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制订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进和谐企业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深入推进和谐企业、和谐园区建设。密切关注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职工安置问题,协助政府、推动企业落实社会政策托底工作。 四要加强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出台防暑降温、职业病防治、工伤预防等方面的政策意见。积极推动《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修订工作。制订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强保障、促和谐”、“安康杯”竞赛活动,推动企业改善职工生活后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 五要积极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努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继续协助省人大开展《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研究制订《关于工会组织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提高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的能力。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提高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做好防范抵御工作,突出加强工会网、工学通APP、工会微博等互联网阵地建设,建立完善的网络舆情管理机制,建设一支擅长网络宣传的“网军”。特别要警惕敌对势力利用劳动关系矛盾制造事端,把职工的经济诉求变成政治问题,决不允许出现“第二工会”、“独立工会”。 (四)坚持服务主体基层化、服务普惠化,努力帮助职工解决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 一要适应新型城镇化的要求,推动建立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与农村劳动力转移衔接机制,在促进对农民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要推进和完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建设,真正做到自愿参与、自己掏钱,真正起到职工互助的作用。争取今年年底,实现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制度覆盖面达到70%的目标,重点抓好舟山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市级统筹和省产业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两个试点工作,为全省统筹积累经验。 三要进一步开展送温暖系列品牌活动。深入开展阳光就业行动、金秋助学、“爱心透析”专项救助等工作,在突出做好建档困难职工帮扶的同时,进一步拓宽帮扶范围,对有困难需求的职工应帮尽帮,努力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积极实施以“关爱特困期、关爱特殊保护期、关爱小候鸟”为主要内容的女职工关爱行动。认真贯彻实施《关于加强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 四要着力推进企业职工文化建设,不断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推进55家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600家省级职工书屋和80家省级农民工文化家园的创建工作。推动企业职工文化“八个有”建设,力争80%以上规模企业实现“八个有”。继续开展为基层和职工送千场演出、万份报纸、万场电影行动。 五要不断改善职工服务设施条件。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不建楼堂管所,重点推进职工服务中心、文化活动设施建设。继续抓好省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加快进度,保证质量,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各市、县(市、区)工会要加快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资源,把职工服务中心打造成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争取到今年年底,70%的市、县(市、区)职工服务中心达标。 (五)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抓好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工会领导机关要坚持为基层服务、对基层负责,把工作力量下沉、工作重心下沉,扎实抓好省总机关与基层工会联系点制度的落实。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抓好同级工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各级工会机关和广大工会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进与职工群众的感情,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破除机关化、行政化倾向。 二要大力加强县以下基层工会建设。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工会建设的意见》,完善县级工会职能,加强工作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县级工会对基层工会指导、协调、服务的作用。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夯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工会基础。深化职工之家建设,力争非公企业工会“双亮”活动开展率达到80%,单建工会开展职工评家活动开展率达到70%,单建非公企业工会主席民主直选率达到30%。省、市总工会要针对基层工会存在的实际困难,在组织、经费和干部培训等方面给予有效支持,切实解决基层工会工作任务重、人手少、经费不足等问题。要加强分类指导,着力研究解决基层工会尤其是部分非公企业工会作用发挥不够、凝聚力不强的问题,让职工时刻感受到工会就在身边。 三要继续加强工会组织扩面工作。加强组建工作督查,对新建企业,符合条件的应建尽建,对已被覆盖的企业,符合条件单独建会的一律单建。适应新型城镇化进程,在统筹城乡发展中拓展工会工作空间,进一步把广大农民工、非正规就业职工更好地组织到工会中来,确保建会率、入会率有新提高。 四要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一个地方和企业的工会工作好不好,工会主席是关键,起决定性作用。要大力选树一批忠诚党的工运事业、心甘情愿为工会工作、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优秀工会干部典型。精心培养有号召力、能团结人的职工群众领袖,实现各级工会主席上岗必训,突出加强基层工会主席培训,着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加强基层工会力量,制订《浙江省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采用统一招用计划、统一招聘条件、统一劳动关系、统一待遇标准等办法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一批政治素质好,具有大学学历、年龄35岁以下,热爱工会工作的工会工作者,充实到乡镇(街道)和县级工会中去。 五要统筹做好工会其他工作。加强工会理论研究,深入总结“创新型、服务型、实力型”工会建设典型经验,着力破解瓶颈问题。建立工会工作项目化运作机制,每项重点工作要明确年度目标、进度、载体和机制。加强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争取各市工会都实行工会经费税务代收。制订《关于加强县级和乡镇工会经审工作的意见》,加强工会资产、资金监管,推动审计工作全覆盖。制订《关于加强省总工会直属企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监管办法》,加强合同监管和绩效考核,提高资产、资金运行使用效益。加强全省工会企事业产权登记管理,推进全省工会企事业资产监管网络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会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2014—2018年)》,全面推进工会系统信息化建设。制订加强和改进产业工会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理顺地方工会与产业工会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产业工会活力。做好对外交流,继续加强与港澳台工会界与劳工界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