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省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举报受理联系方式的公告
近日,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自即日起至2017年上半年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工作。此次“回头看”督查内容主要包括:1.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国发〔2015〕41号、国发〔2016〕5号、国发〔2016〕35号、国发〔2016〕68号等文件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是否均已清理到位;2.除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条件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项目以及进行收尾考试等后续工作外,是否存在变换花样继续组织考试鉴定发证的情况;3.各市地、各有关部门自行设置,明确要求取消的职业资格是否已全部停止组织实施;4.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开展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活动;确有存在的,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措施和整改期限;5.其他社会评价项目是否存在以职业资格名义开展的培训认证活动,是否违法违规设置准入、上岗资格条件,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的行为。
为做好我省“回头看”工作,现公布我省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举报信箱、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社会各界举报监督。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举报受理联系方式
举报信箱: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310025)
联系电话:0571-87052534
传 真:0571-8705647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举报受理联系方式
举报信箱:省人力社保厅职建处(30025)
联系电话:0571-87057810
传 真:0571-8705314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 人社部关于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doc
2. 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doc
3. 第一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发〔2014〕27号).doc
4. 第二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发〔2014〕50号).doc
5. 第三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发〔2015〕11号).doc
6. 第四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发〔2015〕41号).doc
7. 第五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发〔2016〕5号).doc
8. 第六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发〔2016〕35号).doc
9. 第七批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国发〔2016〕68号).doc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