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父娶了比儿子还小的老婆

28.11.2014  11:38
时间:11月27日 地点:宁波北仑法院

  老俞今年已是83岁高龄,膝下有两女一子。
  8年前,老俞的老伴过世,他和子女的关系就开始恶化了。儿子说,父亲脾气暴躁,从小就经常打骂他们。好在母亲性情温和坚强,一力抚养三姐弟,一边料理家务,一边在外工作赚钱。几个孩子因此和母亲格外亲近,母亲过世后,他们和父亲的来往少了很多。
  本以为父亲会这样平平淡淡过完余下的日子,谁知,母亲去世后的第二年,老俞突然向孩子们提出,他打算再婚。
  “不是我歧视老人家,如果早些年母亲走了,他找一个老伴也就算了,可快80的人了还要再娶!而且母亲也才走了2年啊!”儿子说到这里特别气愤。
  老俞是个倔脾气,还是个行动派,他不顾孩子们的反对,自己掏钱去婚介所作了登记,并在“红娘”牵线下,相中了不到50岁的钱大姐。
  这下,几个孩子炸开了锅。儿子特别介意,“我是三姐弟里头年纪最小的,这个女人,还没我年纪大呢!
  老俞依然没有理睬子女们的意见,郑重地准备了5万块钱彩礼,和钱大姐登记结婚。至此,父子、父女关系彻底决裂。尽管老俞的孩子们家庭条件都不错,却已经3年多没对他尽赡养义务了。
  最近,老俞因为生病花光了积蓄,还背负了一些外债,再加上孩子们的冷漠,他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
  老俞一开始告的只是儿子,但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应承担法定的平等赡养义务,因此法院依法追加老俞的两个女儿为被告。
  可就这一点,老俞心里有点抵触情绪。“按照农村规矩,女儿嫁出去是不用赡养老人的。被邻居知道我找女儿要钱,要被人笑话的!”庭审时,老俞拒绝将女儿作为被告。
  儿子在被告席上听得气鼓鼓,说:“找个比孩子还小的老婆不丢人,起诉儿子不丢人,找女儿要钱你才知道丢人啊!
  虽经法院释明,老俞依然仅要求儿子一人承担赡养费,法院即视为老俞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最后判决老俞的儿子承担三分之一的医疗费及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