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偷设电镀点 无知小工竟顶包

21.11.2014  12:11
两人均构成污染环境罪 昨天,台州椒江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开设小电镀污染环境案。电镀小工被查时主动为老板顶包,结果两人均获刑,老板王贵因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罚金11万,小工谢云被判有期徒刑1年,罚金6万。
  今年2月,王贵未经环保审批,在椒江洪家街道一简易棚内非法开设电镀点,雇佣亲戚谢云负责日常管理,并说好如果环保部门来查,让谢云主动承认自己是老板。该电镀点主要从事塑料桶把手的电镀生产,电镀加工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到电镀点外的河道内。4月2日,电镀点被查处,经环保部门检测,电镀点东北角排放的电镀废水中,重金属总锌含量均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3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
  民警讯问时,谢云主动交代自己是老板。后怕事情败露,他才交代出幕后老板是王贵。8月27日,王贵到公安机关投案。
  椒江法院认为,王贵、谢云无视国家环境管理法规,未经环保处置,将含有重金属的电镀废水直接排放,严重污染环境,已构成污染环境罪,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