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人间蒸发”讨薪成“讨空气”
28.10.2015 11:26
本文来源: 法院
近日,湖州吴兴法院织里法庭来了不少咨询和诉讼的市民,他们遇上的麻烦大致相似:辛苦工作了大半年,工钱没拿到,老板却跑了。
来自安徽的老刘父子,遇上的就是这个情况。两年来,父子俩一直在织里靠加工布料维持生计。然而最近,原本承诺结算加工款的老板突然联系不上了。父子俩找到老板所在的制衣厂,没想到已是人去楼空。父子俩辗转多处寻找失踪老板,始终没有任何线索。
最后,老刘父子俩拿着一叠送货单来到织里法庭,寻求法律帮助。
承办法官翻开这沓送货单,发现送货单上“收货人”一栏的签名仅是一个“卢”字。老刘告诉法官,对方老板姓“卢”。法官询问是否还有其他证据,比如欠条、结算单等,老刘摇摇头表示没有。
承办法官说,民事诉讼由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老刘手里虽然有送货单,但不能完全证明就是这个老板的。除非对方老板自认,否则老刘极有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听到这里,无助的老刘很是懊悔。
承办法官表示,老板“跑路”的案件主要包括逃避债务、欠薪、卷款等几类。打官司要靠证据,证据是法官在司法裁判中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因此,在日常的业务往来中,市民要增强证据收集意识,无论是双方之间签订的书面合同还是送货单、欠条等相关单据,均要注意签名的规范、清晰、准确,这样才能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
此外,对于这些涉嫌恶意欠薪的老板,法官建议企业员工可先选择集体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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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0.2015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