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老龄办、省建设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老年友好城市”创建生活环境和设施、社会保障和援助、社会服务和健康、文化教育和体育、社会服务和健康等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制定了《浙江省老年友好城市测评体系(2014—2016年)》,明确50项具体指标。其中,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具体指:一是生活环境和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公共环境、公共交通和社区居住环境。二是社会保障和援助。为老年人提供制度完善、层次多样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护理保障和社会救助、法律援助服务。三是社会服务和健康。为老年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社区健康和生活支持服务。四是文化教育和体育。为老年人提供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各项服务,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娱乐、教育和体育活动。五是社会参与和优待。为老年人提供适合其体能和兴趣、继续为社会奉献的机会和平台;大力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美德,积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优待老年人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