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权拒绝"啃老" 临近中度老龄化,杭州将为老年人立法
浙江在线10月28日讯 (今日早报记者 魏皓奋) 《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昨天提交到市人大常委会初审。
杭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英英说,截至2013年底,杭州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已达134.88万人,占总人口的19.1%;8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22.12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6.4%。
据联合国标准,如果一个国家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总人口数的20%,为中度老龄化;按这个标准,杭州的老龄化程度已趋于中度,未来有向重度发展的趋势。
草案规定,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以无业或其他理由要求老年人提供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同时,该条要求相关部门对他人代理老年人处理财产事务履行特别注意义务。比如,子女或其他亲属以老年人名义向有关部门、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房屋使用权、股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核实老年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我国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赡养和扶养是目前主要养老方式,并规定了赡养、扶养的义务人范围、内容。比如,特别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老年人离婚或再婚以及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杭州市人大内司委建议,对有关禁止子女干涉婚姻自由的事由和行为作进一步明确: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以老年人婚姻关系变化为由,干涉老年人的生活,索取、隐匿、扣留老年人的有关证件,限制老年人使用和处分其财产,要求老年人与其配偶分开居住,限制老年人的合法居住权利。
有条件的,要为高龄老人、低收入失能老人免费配置电子呼叫设备。
草案规定,城镇新建住宅项目的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应当纳入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按每百户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相对集中地进行配建。各区单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最小规模为100平方米,各县(市)单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的最小规模为50平方米。
杭州市人大内司委建议,“一百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条件具备的,可以设置独立的医疗服务点。一百张床位以下的可单独设置医疗服务点,也可与周边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合作,提供专业化医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