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国家标准通过审定

04.02.2015  13:22
      2月2日,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组织制定的《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审定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国家各部委、研究机构、高校等单位的15名专家参加审定,国家农村综改标准化专家组孙晓康主任担任专家组长。专家组在听取了标准起草单位的工作汇报,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和审查后,最后一致同意通过审查。专家组认为:起草组在对各地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提炼的基础上做了广泛、充分、严谨的调研和准备;标准的制定原则符合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要求;面对全国乡村环境的差异性,标准以指南定位非常合适;技术内容创新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更具操作性。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和任务,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综合工程,将全国各地美丽乡村建设的经验、成果以国家标准形式固化下来,作为可复制样本。标准明确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方向和基本要求,保留乡村个性化发展的空间,使美丽乡村建设从方向性概念转化为可操作的工作实践,对美丽乡村建设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也有助于促进我国美丽乡村高质量建设、综合治理、可持续维护、规范化服务、科学化评价,必将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