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素《物的分析》的启示和意义
1927年出版的《物的分析》是罗素成熟的科学哲学著作。在1897年完成《论几何学基础》后,罗素开始关注物理学的哲学基础问题。在他看来,除数学外,最可靠、最先进的科学是物理学。理论物理学的先天部分可以通过纯数学的演绎,展现为一条从假定的前提到延伸的推论的逻辑之链。如果这一宏愿能够实现的话,它将会成为巨著《数学原理》(1910—1913)有价值的续书。
《物的分析》是《心的分析》(1921)的姊妹篇。在《心的分析》中,罗素提出20世纪物理学的发展使得物越来越没有了质料性,因而主张世界由事件构成,物则是一种逻辑构造。在《物的分析》中,罗素把物定义为:给定一个在某一时间t发生的事件x,那么在邻近的时间t+dt将有一个事件,即x+f1(x)dt+f2(x)dt2。这里,f1(x)是一个关于时间的连续函数,而f2(x)是由物理学的二阶微分方程决定的。以这种方式关联在一起的一系列事件称为物,在这个事件系列中从一个事件到另一个事件的变迁称为运动。
回归日常生活
无论是物理学的演变,还是物理学教育的阶梯,都始于如杠杆、滑轮、落体、弹子碰撞等日常生活中熟悉的事物。但随着物理学的发展,由于自身所取得的成就,物理学逐渐从日常世界中剥离出来。《物的分析》则从知觉、日常的看与听来讨论物理学。罗素善于用日常生活中切近的感知来举例,比如,“我们醒了,并发现天亮了,或者还在夜里;我们听到钟响了;我们看到了一颗流星;我们读报纸;如此等等”。在这些情形中,我们获得了关于事物的亲知,而这一过程被称为知觉。罗素认为,就物理学而言,我们可以假定,一切实在的知识,要么依赖知觉,要么在与逻辑和纯数学相同的意义上是分析的。
罗素区分知觉与知觉判断、印象与(依据印象进行的)推论,其中,知觉和印象是不可错的,而知觉判断与推论是可错的。一个知觉对象是一个由相互关联的事件所组成的系统中的一员,我们所能认识的物理世界,就由这样的事件构成。因此,物理学与其说关涉变化着的事物,倒不如说关涉成组的事件。在罗素看来,世界是事件的集合,而不是事物的集合;大多数的事件都聚集在许多“中心”的周围,从而构成个别的“事物”;每一个事件簇都辐射出事件“链”,与来自其他中心的事件链(其中包括知觉者)产生相互作用和反作用。我们从知觉推论出来的只是事物的属性和关系的结构,而不是其属性和关系本身;只有结构才是正确有效的,而结构正是能够用数理逻辑表述的东西。罗素自称支持惠子“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立场,我们不知道鱼的属性本身如何,但至少鱼的游姿排列这种结构性质还是清晰可辨的。
虽然物理学采取公正不偏的态度看待时空世界,物理学的知觉中不会出现温暖、友善、明亮等物我相涉的概念,但是,像罗素这样察看物理学地基的工作,并非不关心人类命运。一方面,他试图构造一个纯净的与世无涉的逻辑空间。另一方面,他在对外间世界的细密分析中,抛弃了不着边际的宏大叙事,让我们重新感受到与生活世界的亲密接触,进而将复杂的物理学原理嵌入到日常生活体验之中。
察看学科根基
比起任何特定的哲学理论或结论,罗素对自己的哲学方法更有自信和把握,由此提出了分析—综合的方法:(1)向后回溯,察看地基的工作,即逻辑分析,由一门知识的主体部分回溯到它的诸前提;(2)向前演进,重构知识大厦的工作,即逻辑综合,由诸前提出发重构原初的知识主体。
罗素在稳固数学根基方面取得了相当的成绩,开启数学基础研究的逻辑主义方向,而《物的分析》希望可以延续这一努力。《物的分析》启发我们从物理学到形而上学的亚里士多德式再思考。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与《形而上学》相互关联,行文中有相互引用之处,如《物理学》前两卷与《形而上学》第一卷内容上有重合,都讨论“四因说”;两本著作的最后一卷都讨论不动的推动者。而罗素《物的分析》中察看物理学地基的工作,可以说是另一种《形而上学》。罗素与同时代物理学家的交往,也会在物理学与形而上学间产生影响。
按照笛卡尔哲学之树的比喻,形而上学是根,物理学或自然哲学是干,其他科学则是枝叶和果实。树木要朝两个方向生长:一个是向上向外不断扩展,枝繁叶茂;一个是向下向深不断延伸,稳固根基。罗素认为,《物的分析》要做的正是稳固根基的工作,从逻辑分析、认识论和本体论三个方面来阐述他的基本立场。罗素认为,物理现象有三种:事件、律动和交换。律动是指一个反复发生的事件系列,或者是一种周期性的过程。交换是指一种量子变化,能量从一个系统传递到另一个系统。我们的一生都是在呼吸及心跳的律动伴随下度过的,这种律动为我们提供估算时间的生理时钟。罗素用音乐来作比,按照和声法则与对位法则,有一些稳定的事件与周期性律动相互关联;世界或者单独由律动构成,或者像钢琴演奏琶音时小提琴奏出的一个长音,是由律动所伴随的稳定事件构成;由诸多“交换”构成的量子变化则是一种律动替代了另一种律动。
进行哲学追问
《物的分析》启发我们对自然科学进行康德式的追问。罗素认为,每门科学都有先天的部分,即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部分,而哲学家的任务就是研究先天的部分,并使其系统化、公理化。尽管作为一门科学的物理学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但我们还是可以对物理学进行哲学追问——先天物理学何以可能?被视作一个演绎系统的先天物理学的逻辑结构是什么?如何界定物理学的实体?如何从原初的实体出发来演绎物理学的诸命题?
罗素认为,物理学的实体乃是事件,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不再是持久之物,而是以某种方式相互关联的一系列事件,如电子、质子乃是由事件组成的一种复杂的逻辑结构。按照罗素的事件存在论,经验世界乃是感觉材料的逻辑构造,为了在自在的物理世界和物我相涉的感觉世界之间建立联系,所以将外间世界解释为感觉材料的逻辑构造。
康德认为,虽然我们不承认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是实有的,但是确信先天综合判断是实有的,比如在纯粹数学和纯粹自然科学中。然而,罗素否认几何学既是先天的又是综合的。几何学可以区分为数学几何与物理几何,罗素只承认前者是先天的,而后者是综合的。数学几何是纯数学,是建立在一定公理基础上的演绎系统,这些公理无需借助现存世界加以解释,因而是先天的、分析的;物理几何则与几何在世界中的运用有关,是物理学的一个分支,其真理性是被经验所规定的。尽管如此,在某种意义上,罗素《物的分析》以反驳康德的方式抵达康德,因为他察看物理学地基的工作是对物理学进行康德式追问,即先天物理学何以可能。
具有比较意义
如果说,亚里士多德在总结希腊自然哲学成就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体系哲学,康德在拒斥独断论与怀疑论的基础上开辟批判哲学的新路径,那么,罗素则在现代自然科学新进展的基础上推动了科学哲学的繁荣。
回到汉语语境,汉代郑玄《礼记·大学》注“致知在格物”:“格,来也;物,犹事也。”物理学一词,近代曾经被翻译为“格致学”,这种翻译在时代巨变之际不无独特的意涵。在经学传统中,“格致”是“格致诚正修齐治平”这一整全学问的起点,这一整全学问意味着由自然秩序、心灵秩序指向政治秩序的达成,庄子《天下篇》将其凝练为“内圣外王之道”。尽管历代大儒对“格致”一途存在不同的理解,但大多是从伦理政治的实践维度出发。只有到了近代,中西文明全面交流碰撞后,格致学才摆脱经学传统,而关乎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然科学。而《物的分析》则为“格致学”提供一种“反向格义”的可能性。
回到当代视野,随着物理学的发展,当前的物理学已不同于罗素时期的物理学,但罗素《物的分析》对如何建构当前物理学的哲学基础不无启发意义。
作者:浙江树人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余永林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