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监管意见征集“足月” 多方呼吁明晰条款完善退出机制

01.02.2016  14:29

    “你要人家利息,人家要你本金  

    随着多项监管政策陆续出台,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正迎来全面监管时代。

    1月27日,由银监会会同工信部、公安部、国家网信办等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已满一个月,这期间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业内人士提出,网贷平台监管“红线”等内容需要更明晰,并建议完善退出机制。而在近期陆续召开的地方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表示,一方面要持续加强对老百姓的风险教育,另一方面也要对网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排摸、梳理,摸清底数才能主动应对。

     ◆风险

    2612家网贷机构中1000多家有问题

    过去几年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蓬勃发展,催生出了一大批创业公司和创新模式,但与此同时风险也在恣意蔓延。

    按照银监会的口径,截至2015年11月末,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612家,其中问题平台数量1000多家,约占全行业机构总数的30%。受P2P(网贷平台,本意是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拖累,就连过去几年最受宠的概念——互联网金融也成了一个尴尬的标签。

    随着e租宝、大大集团等风险事件的接连爆发,网贷监管政策征求意见稿的下发,以及多部门联合整顿,互联网金融这个新兴的行业正遭遇着前所未有的舆论危机和行业危机。

    “P2P行业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冲击。”网信理财董事长李焕香表示,“网络金融平台风险事件频发,给这个行业敲响了警钟,是时候该驱逐劣币了,出台监管细则恰逢其时。

     承诺年化收益率超12%要警惕

    “最高年化利率达16.2%”“国资背景、保本保息”……在一些城市的街头和社区,类似的宣传标语近两年并不鲜见。标语背后,各种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理财机构如过江之鲫。

    这样的机构有多大的可信度?从不断出现的跑路事件中可见一斑。“我特意去相关机构咨询过,开设一家P2P公司,不需要申请任何牌照,只需办理一般的工商登记手续,花十多万元购买一套网上交易系统,就可以在互联网上接受普通公众的投资。”上海市政协委员屠海鸣说。

    正因为如此,网络上流传着“土豪死于信托,中产死于炒股,草根死于P2P”的段子。“你看中人家的利息,人家看中你的本金”,已不是一句笑谈。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证券有限公司场外市场总部执行董事马瑜表示,互联网等在带来高效便捷的同时,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员开展非法集资提供了途径。除了完善法律法规、多部门联合监管外,当务之急是将承诺年化收益率超过12%的金融产品纳入严格监管目录。

    “按照这些产品承诺的回报,至少需要企业、行业有20%以上的收益率才能支撑,这在目前是很难实现的,至少也是不可持续的。其中有很大可能是非法集资乃至诈骗。”马瑜说。

     触犯监管部门的四个方面底线

    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事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左胜高律师长期关注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管理和行业发展。他表示,目前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风险主要集中在触犯了监管部门的四个方面底线:平台自融、平台涉及资金池、平台提供担保、非法吸收存款等非法集资。一旦触犯这四个底线,容易引发刑事犯罪的风险、导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发生。比如作为第一案的“东方创投”案,以及近期的e租宝事件、大大集团事件就是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来立案侦查的。

    在左胜高看来,目前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集中整顿很有必要,中国互联网金融最近四五年的发展经历是一段野蛮发展史,每年以数倍、数十倍的速度发展,而且平台面临着极度同质化的问题;同时也出现了一部分平台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名义,做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不法行为。因此,基于前期无序无准入门槛的野蛮发展,才导致近段时间以来出现了一系列互联网金融危机事件的爆发,目前P2P平台还处在风险爆发的高峰期。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        编辑:叶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