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手机下错单 调解退货
12.05.2015 20:13
本文来源: 工商局
去年11月27日,家住合肥的张某在某通信公司官方网站上,本想购买一部华为荣耀4X手机,结果却被客服人员误导,订购了另一款华为荣耀4手机。今年2月27日,退货无果的张某以在购物时受误导为由将某通信公司诉至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货并返还购机款999元,同时返还因在订购手机时被要求充值的100元话费。
张某诉称,去年11月27日,自己登录某通信公司官网后,通过QQ与客服人员联系购买华为荣耀4X手机事宜。该客服却发送了华为荣耀4的购买链接。因经验不足,张某无法从该链接上分辨两款机型的区别,自己直接通过该链接下了订单。手机到货后,张某才发现到货的手机是华为荣耀4,而不是自己想订购的华为荣耀4X。与通信公司协商未果后,张某选择了诉讼。
法院立案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通信公司委托代理人现场检验手机,经检验手机并未注册激活,不影响二次销售,符合退货条件。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通信公司接收张某的手机,并在指定期限退还张某购机款,张某也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庐阳区法院法官提醒消费者,网络购物下订单时,所看到的是虚拟货物,送来的实物可能与预期的有差别,且有可能下错单,在发现所收到的货物与预期的不一致时,应尽量保留原包装,以便与商家协商退货事宜。
本文来源: 工商局
12.05.2015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