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卖暹罗鳄,到底行不行

11.03.2015  07:14

    鳄鱼卖家昨告阿里巴巴:我有国家林业局证书,为啥不让卖

    阿里:暹罗鳄在网上卖,超越了销售范围

养殖暹罗鳄现在很常见。

 

吴先生的店铺截图

    野生动物不是你想卖就卖,即使有一纸国家行政许可书,有时候也不能任性。

    42岁的吴先生是四川人。8年前,他在阿里巴巴网站注册开店,并以年费3688元购买了旺铺服务,经营野味。

    2014年7月3日,他拿到国家林业局审批,得到经营利用人工繁育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暹罗鳄的销售许可。他在网店上架,但遭到阿里巴巴的阻止,理由是发布信息涉及野生保护动物,作为处罚,扣除了网店的诚信分。网店信誉度下降,鳄鱼销量受到影响。

    吴先生忿忿不平:我拥有国家林业局的行政许可,凭什么不能在网上卖?他告了阿里巴巴,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这个案子昨天在杭州滨江区法院开庭审理。

    阿里巴巴的代理律师在庭上态度明确:人工繁育的暹罗鳄、大鲵也不允许在网上卖!吴先生获得的行政许可上,指定的销售范围是,吴先生位于温州的实体店铺。

    我有国家林业局证书

    为啥不让卖暹罗鳄

    吴先生做野味生意好多年了。8年前就在阿里巴巴开出网店,6年前在温州瑞安某市场又开了一家摊位。

    他大多从外地进货,卖动物活体或者制品。

    2014年7月3日,吴先生获得国家林业局审批,准予销售人工繁育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暹罗鳄和梅花鹿。有了证书就有了底气,吴先生开始在网上陆续发布人工繁育的暹罗鳄的商品信息。

    但很快他发现,这些商品信息被删除了,他的账户因“发布限售保护物种信息”被扣了诚信分数。他十分不解,还专门上门要说法。

    网站认定吴先生的账户“发布重点保护物种信息”,并对这种违规行为给予警告。之后,因为诚信分数已经扣满,吴先生的网店受到更严厉的下架7天的处罚。

    “国家林业局同意我经营梅花鹿和暹罗鳄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网站是审核通过的,为什么还是不允许我在网上卖,还要处罚我?”吴先生说,下架7天,相当于店里7天不开门。

    虽说网店的销量不大,但是相当于广告,招来了很多客户,实体店的鳄鱼肉销量就很不错,他全年的营业额在百万元,由此,他在诉请中要求,阿里巴巴网站赔偿其经济损失1万元。

    昨天,钱报记者在阿里巴巴网站上,查询到了吴先生的个体商户网店,商品信息中赫然有一条,名为“野生动物经营店依法审批经营国家一级养殖鳄鱼肉”,5斤起批,批发价为50元/斤。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方力 通讯员 滨法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