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段交通安全设施及隧道机电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04.03.2015  12:15

  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段交通安全设施及隧道机电施工已于2015年3月2日进行了公开开标,2015年3月3日进行了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具体评标结果详见附表1。公示时间为3天,对评标结果的真正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电 话:0571-87631177
  监督机构: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电 话:0571-87813859
  监督机构: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丽水市大洋路262号
  电 话:0578-2615150

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段指挥部
2015年3月3日

  附表1

施工标段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评标日期:2015年3月3日

合同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标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月)

项目经理

综合得分

第JA-1
施工标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杭州红萌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6742127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8

袁庆龙

99.90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序号

投标人全称

否决投标原因

否决投标依据

1

台州市路马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浙江西海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安吉银龙交通设施厂、江苏中路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余姚市交通标志设施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安全生产费用低于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的1.5%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1.3款第17条规定,响应性评审不予通过

  附表2

施工标段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段隧道机电施工 评标日期:2015年3月3日

合同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标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月)

项目经理

综合得分

第JD-1施工标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北京公科飞达交通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22410005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6

韩孝义

97.27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段交通安全设施及隧道机电施工
  开标时间:2015年3月2日 评标时间:2015年3月3日

招标人名称: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段指挥部 (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