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多轮驱动助力农村电商发展

11.08.2015  00:33

近年来,缙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与农家乐、来料加工并称为农民增收“三驾马车”,网店总数和销售额均稳居全市首位。2014年成功创建浙江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入选全国电子商务百佳县。2015年7月,浙江北山狼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缙云县首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园。为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转变市场监管新思路,缙云县市场监管局利用“互联网+”的发展模式,以电商创业孵化园为创业载体,多轮驱动助力农村电商发展。

一是打造网商知名品牌培育工程。 该局立足实际,结合日常工作,多形式开展商标知识宣传,努力提高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和农户的商标意识,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开展商标注册,对已经注册商标的企业,积极引导其申请市、省著名商标及驰名商标,逐步打造网络知名品牌。

二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力度。 在增强电商企业自律意识的同时,制定电子商务监督管理规范。加强与兄弟部门的联系,建立协同监管机制,从准入、运营、网络标识、合同规范等方面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扶持电子商务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发展,加强行业自律,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三是重点打造特色商品和特色服务。 结合本地的产业特点,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对于已经推出的缙云烧饼、缙云土面、缙云麻鸭、缙云黄茶四种最具特色的地标产品加大扶持,推进乡村特色品牌建设。采取“走上门”和“请进来”的形式,积极加强与当地经营户的联系和走访,开展“电商进村”扶持,大力推广网上农贸市场、特色旅游、特色经济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四是完善网络市场消费维权体系。 建立网络投诉、举报体系,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积极查处网络经营违法案件,重点查处无照经营、非法传销、商标侵权、网络虚假广告、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网络经营行为,净化缙云县网络市场环境;加强网络交易行为监管,以打击网络传销、网络欺诈、利用网络发布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信息、利用网络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网络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查办网络违法违规案件,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经营、交易、消费环境。今年上半年,该局共查办网络案件9起。(缙云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