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成功创建浙江省森林城市

27.01.2015  19:03

  1月24日,浙江省关注森林组织委员会正式授牌命名缙云县为“浙江省森林城市”,标志着缙云县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这也是该县去年全面启动“三县三城联创”工作取得的第一个荣誉称号。

  森林城市不仅仅是一个名称、一块牌子、一项荣誉,更是展示一个城市形象的“金名片”,可以极大地提升一个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反映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反映城市的和谐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反映城市的生活品质。该县自2011年全面启动创建工作以来,全县上下按照“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并重”的方针,坚持以“城乡统筹、政府主导,生态优先、师法自然,林水相依、乡土植树,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原则,以“城市、林业、园林三者融合,城区、郊区、乡村三位一体,水网、路网、林网三网合一,生态林、产业林、文化林三林共建”为目标,举全县之力,集全民之智,高规格推动,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投入,多项目带动,多举措增绿,多产业提升,强力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特别是2014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创森”工作作为“三县三城”联创的重点内容加以推动,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建设“两美” 浙江的战略决策部署,以改革为统领,以“五水共治”、 “三改一拆”、 “六边三化三美”为突破口,大规模、大手笔、大投入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大力开展城区绿地、生态景观林、生态廊道、森林村庄、生态公益林、林业产业、森林保护、森林文化等重点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县城建成区森林覆盖率达75.2%,林木覆盖率达36.4%,村庄绿化覆盖率达28.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2.2平方米,乔木树种面积比重达80%,主要道路宜林地段绿化率达99%,河道宜林地段绿化率达95.5%,干线公路宜林地段绿化率达98%。森林生态体系、森林文化体系和城市森林支撑体系基本形成,城市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单位(小区)花园化、通道庭院景观化等目标已初步实现。(缙云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