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

26.04.2016  08:49

    建筑“”绿色 经济又环保

    4月25日,省人大法制委、环资委和省建设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是我省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能够有效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节能减排、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和改善人居环境的目的,推进“两美”浙江建设,实现绿色发展。

    筑绿屋、谋发展

    浙江走在前列

    在《条例》中,绿色建筑定义为“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符合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减少污染、保护环境要求,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民用建筑。”绿色建筑按技术应用水平,由低到高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3个等级。

    位于杭州滨江区的杭州低碳科技馆是一座以倡导绿色生活为使命的公共建筑。这是中国第一座获得国家绿色三星认证的科技馆,也是浙江绿色建筑的示范建筑之一。

    为保证参观者的舒适,科技馆在设计之初,就有意设置了通风廊道,引导自然通风,同时墙体采用“三明治”保温结构,玻璃幕墙也是保温隔热的中空玻璃,最大限度减少空调能耗。空调系统因为无需冷却塔,每天可节水193吨。比如采光,这里安装了40多套采集自然光照明的导光筒,全年节电近2万千瓦时。再比如用水,馆外的人工湿地景观,也是收集雨水的水质处理池,这里的水用于景观、绿化和冲厕。

    经测算,相对于传统建筑,目前绿色建筑平均节能率达65%,而建造成本只增加1%左右,还能改善建筑的健康性和舒适性。同时,发展绿色建筑可以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而且节约使用成本。有人算过一笔账:以一栋建筑使用寿命50年计算,一套100平方米的住宅,长期使用的能源费用可以节约4.5万元至9.2万元。

    但是绿色建筑的理念,不只体现在建筑物上。“这是贯穿建筑全寿命周期的,从规划设计一直到建设、使用,直至最后的拆除。”杭州低碳科技馆馆长吉京杭说。

    截至目前,我省已累计实施绿色建筑5782项,建筑面积2.7亿平方米,约占全国绿色建筑实施总量的20%,我省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和规模处于全国领先位置。

    保民生、促环保

    《条例》亮点不少

    《条例》从绿色建筑的规划与建设、运营与改造、技术与应用、引导与激励等方面作出规定。

    《条例》中的一大民生亮点,是建立全装修成品住宅推广机制。《条例》明确,新建保障性住房应当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进行建设,并鼓励其他居住建筑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进行建设,推行以菜单式装修等方式一次装修到位,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

    亮点之二是建立了分类递进与分区递进相结合的绿色建筑实施机制。一方面,《条例》明确了全省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普遍执行一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又对其中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提出执行二星级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另一方面,坚持绿色建筑发展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授权市、县政府通过编制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确定符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的绿色建筑技术等级。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方臻子 通讯员 冉茂翔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