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中老年女性为主、管理缺乏统筹、活动场地待拓展…… 山东广场舞现状初探

26.03.2015  11:39

  短短几年,广场舞日益大众化。这一带有草根意味的文体形式,正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针对当下这种文化现象,2月下旬至3月中旬,山东各地文化部门对本地广场舞展开了调研,记者也进行了实地走访,以探究其现状、问题及发展路径。

  山东广场舞蹈队伍逾9万支

  3月21日晚8点,济南市的中心广场——泉城广场上人流涌动。广场西侧的一个便携音响放着激昂的舞曲,尽管人声鼎沸,但隔着几百米仍听得真切,市民王玉静更是跳得不亦乐乎。王玉静今年58岁,某医院退休职工。在她周围,还有超过30位舞者,这是常年活跃在泉城广场最大的一支队伍。一曲终了,周围很多观众为他们鼓掌。

  王玉静是众多“孤独的舞者”中的普通一员:他们大多上了年纪或已退休;子女已工作或组建了家庭,陪伴父母时间有限;希望通过跳舞结交朋友,锻炼身体。

  由山东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编制的《山东省广场舞开展情况调研报告》(简称《调研报告》)显示,目前在山东7.4万个村居(社区)中,有固定活动人员、场地并常年开展活动的广场舞蹈队伍逾9万支。

  “从调研情况看,山东参加广场舞的人群中,年龄在50岁至60岁的人最多,占总人数的一半以上;其次是60岁至70岁的人,所占比例在三成左右。”山东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负责人表示,参与广场舞的主要人群为50岁至70岁的离退休女性,从侧面反映了广场舞是许多离退休人员的休闲方式。同时,广场舞参与者中,没有与父母或子女住在一起的比例约为60%。“这说明,广场舞可以帮助他们缓解生活中的孤独,这是广场舞的重要作用。

  围绕广场展开的“领地之争

  对于多数参与者而言,广场舞的魅力在于简单易学且“有地方就能跳”。但近几年,随着参与人员数量增多,活动场地明显呈现紧缺状况,围绕抢占“舞台”出现纷争也时有发生。

  在山东某县活跃着一支广场舞队伍,人数众多,常年占据当地最大的广场,每天定时、定点集合跳舞。当地文化部门负责人表示:曾有一次,该县一企业获批在广场组织商业推广活动,但在布置场地时与广场舞队伍发生冲突,舞台背景被推倒,横幅被扔在一边,广场舞队员的解释是“妨碍了我们跳舞”。该负责人还提到,上述广场舞队伍的活动严重干扰了广场周围商家、单位的正常工作生活。但对此种情况,出于种种考虑,当地公安、城管等部门也仅以劝导、调解为主。

  “农村缺少硬化地面、城市休闲空间不够用,是导致广场舞出现‘领地之争’的直接原因。”山东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张凤莲说。根据《调研报告》,山东目前的广场舞活动场地主要包括4类:各级政府或公益场所广场、村(社区)文体小广场、各类室内活动场地、其他活动场地。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广场舞队伍多由群众自发组织,缺乏对排练时间、场地选择的合理安排,导致不论是马路旁边的空旷地带还是住宅小区内的楼下,都会“随时随地跳起广场舞”。临沂市文广新局的一位工作人员更是形象地评价当地的广场舞是“广场有多少,队伍就有多少;广场有多大,队伍就有多大”。

  规范还需多方合力

  争夺活动场地只是目前山东乃至全国广场舞存在的问题之一。另外,噪声扰民、缺乏师资培训和设备等也时常见诸报端。“媒体的呼吁没有断,有些也得到了解决,但根本原因是活动管理缺乏统筹。”张凤莲认为,作为一种自发的群众文体活动,广场舞目前缺乏的是一个统一、高效的管理机构。

  青岛市文广新局调研发现,在政府管理方面,广场舞组织者承办活动场地一般接触的是城管执法与环保局,基本不需要跟工商、税务、文化等职能部门打交道,导致政府管理的不全面。

  这些年,山东文化部门在规范广场舞发展方面也做出了努力。比如实施“文体小广场建设工程”,将文体小广场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的范围,完善基层文化设施;加大对基层文艺骨干培养力度,依托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开展人才培训,2014年仅省级层面的广场舞培训班就培训了600多名骨干;组织丰富的文化活动,调动广场舞队伍参与文化建设。有些地方也积累了成熟的经验,比如新泰市组织“舞前一刻钟”活动,跳舞前由主讲人宣讲“好媳妇”“好婆婆”等道德模范的事迹,为文明乡村建设注入了活力。

  《调研报告》对山东广场舞发展也提出了具体建议:由环保、公安、城管等部门和居民代表、广场舞代表、新闻媒体参与共同制定《广场舞公约》,从限音量、限时段、限区域、限设备4个方面来“限噪”;组建文化志愿者、文化辅导员队伍,承担各区域舞蹈业余爱好者培训工作等。东营市文广新局局长崔相国建议,应重视对公共休闲场所的合理规划与建设,完善生活社区户外广场舞活动的场地设施,努力解决参与者身边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解决因场地问题而带来的交通问题、安全隐患,为广场舞活动提供适当的场所,保证广场舞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