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合作试点省份

22.06.2016  01:36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和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合作试点工作启动会。会上明确浙江省与辽宁省、重庆市和四川省一起,成为信息共享合作试点省份。
      会上,对试点工作做出了要建立双方信息共享机制、存疑数据反馈机制和统一信用代码数据要在人社部门开展3至5个典型应用等具体内容。并提出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要通过服务、应用来完善、检验、提升数据的工作要求。、
      作为试点省份,省标准化研究院代码管理中心将按照总局要求,结合浙江省实际开展试点工作,在7月中旬上报工作方案,并在近期开展存量数据比对。同时,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推进,应用为先”模式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到人社信息化工作中,为全国统一实施提供数据共享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