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活牛灌水被判刑

01.06.2015  12:24
  为增加牛肉重量、改善牛肉卖相,他们竟在屠宰前强行给牛灌水。5月28日,瑞安法院对一起注水牛肉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甲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林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其余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并被宣告缓刑。
  据起诉书指控,2013年底,阮某与朋友合伙在瑞安市飞云街道云周杏垟村开办了瑞祥菜牛行。2014年3月至5月16日期间,为增加牛肉重量、改善牛肉卖相,林甲、林乙等11名被告人,分别在菜牛被屠宰的当天早上,将水管从牛的鼻孔插入到胃中,强行给牛灌水,再将牛统一运到温州龙湾瑞城牛羊定点屠宰场进行宰杀。
  经查,林甲帮人灌水50余头菜牛,销售金额达50万元以上;阮某介绍林丙、陈某灌水8头菜牛,销售金额达7.6万余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灌水7头菜牛到13头菜牛不等,销售金额从6.4万余元到14.4万余元不等。
  法院认为,12名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采取在屠宰前自行或让他人向活体牛灌水的方式增加牛肉重量,以次充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