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保健食品“过火”宣传降降温
新年将至,保健品销售迎来旺季。与此同时,涉及保健食品的案件数量上升。北京、上海、内蒙古、新疆、陕西等地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侵权类案件增多,主要表现为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有药品功效、发布内容与批准内容不一致、以虚假商品说明方式销售商品。
陷阱一: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药品功效
保健食品能代替药品吗?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不能。可是北京怡发农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就专门这样忽悠中老年消费者。公示系统显示,怡发农科公司自今年5月起,通过组织中老年人到北京海德润制药有限公司参观,并以介绍会的方式销售由海德润公司生产的福瑞康胶囊。
怡发农科公司在会销中使用宣传画册、现场讲解等方式宣称,福瑞康胶囊能抗肿瘤,对高血压、高血脂等疾病具有一定疗效,并称含有冬虫夏草,在韩国、俄罗斯及我国贵州、山东、黑龙江等地拥有虫草养殖基地,胶囊外包装标价1.08万元。该公司宣称只要购买产品就可得到标价1.26万元的养生餐具、1680元的富硒锅等赠品。除了发放宣传册,该公司还通过其网站虚假宣传。截至被查处,该公司售出胶囊1000盒,每盒实际价格3900元。
经查证,福瑞康胶囊是保健食品,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增强免疫力,并无治疗肿瘤、高血压、高血脂等功效,其主要成分为蝙蝠蛾拟青霉素菌丝体,并非冬虫夏草。怡发农科公司、海德润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均没有虫草养殖基地,也并未取得过相应的集团登记。
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认为,怡发农科公司通过产品介绍会、发放宣传册以及互联网对其经销的产品功效、价格进行虚假宣传,对赠品及所售产品价格的宣传易让受众产生误解,具有误导性,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该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罚款5万元。
与此相同,北京华信原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因在京东商城的网店上虚假宣传食品益生菌有“双向调节便秘、腹泻提高免疫力、预防癌症”作用,被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依法罚款1万元;内蒙古普泽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因在其天猫旗舰店上虚假宣传食品四联益生菌糖片有“治疗和预防儿童腹泻、便秘”作用,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依法罚款5万元。
陷阱二:发布内容与批准内容不一致
“保护心血管系统、预防心梗……”遇到有这样宣传语的保健食品要小心,这可能跟其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信息不一致。
上海信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天猫专营店上销售保健食品康富来洋参含片时,发布虚假广告称有“保护心血管系统、促进血液活力”作用。实际上,该产品在食药监的备案信息为“抗疲劳”,并无上述功能。上海市闸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相关规定责令其更正广告,并处罚款2000元。
北京资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在官网上发布违法广告,宣称保健食品麦卡多安口服液有“防心衰、防心梗、防中风”作用,实际上此保健食品仅备案了“补钙、镁”功能。此外,该公司还在广告中违法使用领导人合影。北京市工商局大兴分局依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9000元。
一些经营者发布广告中的保健食品根本没有批准文号。兴义腾龙堂保健品店因未办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而利用印刷品广告宣传其销售的金百岁玉皇丸、K6、强龙益肾胶囊3种保健食品,被贵州省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停止发布违规广告,并处罚款2000元。
陷阱三:以虚假商品说明方式销售商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莎车县玉苏普卡地尔麦合木提保健品店销售的4种商品外包装上标明其具有治疗疾病效果。经莎车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该4种商品不是药品,不具有治疗效果。莎车县工商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收其违法所得584元,并处罚款3212元。
适用同样法律规定被查处的还有陕西省眉县首善镇安华黑茶馆。该茶馆因宣称保健食品黑茶具有“降脂、减肥、预防心血管疾病、抗癌、降血压”等药品治疗功效,被眉县工商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540元、并处罚款4460元。
总结分析上述案件可知,这3类案件都把保健食品当药品宣传。执法者在查处保健食品宣称有治疗功效的违法行为时,应针对案件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应条款予以查处。消费者要擦亮双眼,查看保健食品有无生产批号,只要遇到其宣称能治病时就要谨慎购买。此外,奉劝保健食品企业在宣传产品的功效时要严格按照备案功能宣传,切莫因虚假宣传治疗功效而领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