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首次举行赃款退赔听证会

19.01.2015  10:51
110余名老人拿回被骗走的部分款项   1月16日上午,绍兴中院召开了一场涉集资诈骗案件扣押、退赔款的发还分配方案听证会。分配方案获听证会通过后,110多名老人拿到了被一家黑龙江空壳公司骗走的部分款项。据了解,这是最高法院在2014年11月颁布《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后,绍兴举行的首例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听证会。
  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间,一家已多年不经营、注册地在黑龙江的公司———哈尔滨鑫丰泰养殖有限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在绍兴专挑老年人行骗。他们通过发传单和开讲座的方式,宣称从事生猪养殖,是国家扶持的企业,由于需要扩大生产,所以才向社会募集资金,并承诺高达22%的年化收益率。为了给骗局“撑场面”,骗子还租用了高档写字楼、派出了派头十足的“老总”。在这伙人的精心表演下,110多名老人总共被骗602万元。
  2014年,绍兴中院对这起集资诈骗案进行了宣判,公司“老总”潘某等人均被判刑。判决生效后,绍兴中院执行局负责此案涉财产部分的执行,追缴赃款120余万元。为了保证被害人得到公平的退赔,法院根据追缴数额与涉案金额的比例,拟定了分配比例为20.16%的分配方案。随后,法院召集了刑事判决书认定的被害人出席听证会。
  1月16日,110多名被害人到法院参与了此次听证会。法官在会上详细解释了分配方案的制定依据及过程,并对部分被害人的疑问进行解释说明。最终,方案得以通过,所有与会的被害人当场签署同意意见书并领取款项。
  此次听证会后,绍兴中院执行局将继续采取各种措施查缴该公司的其余财产,并希望被害人也能积极提供这家公司的财产线索,如有执行到位的款项,将继续予以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