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宝芝堂大药房-准予行政许可

17.02.2015  23:11
单位名称/申请人:绍兴市越城区宝芝堂大药房
法人代表/负责人:袁敏
          你(单位)于 2015年2月15日提出的药品零售企业GSP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1502236)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绍兴市越城区宝芝堂大药房;注册地址:绍兴市九里新村公路边2-3号营业房;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袁敏;质量负责人:王国新;经营范围: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饮片)(限品种供应)******。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