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认真学习贯彻省委26号文件精神
近日,省委省政府联合发文《关于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的意见》(浙委发[2014]26号),对加快推进林业改革发展,全面实施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成森林浙江提出了36条意见。这对绍兴市今后十年林业发展具有纲领性的指导作用,市林业局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贯彻文件精神,为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开好局、起好步。
一是领导带头,深入学习。10月27日晚,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组织学习《意见》全文,并结合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深刻领会《意见》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表示要紧紧围绕“五年绿化平原水乡,十年建好森林浙江”的总体目标,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建设“森林绍兴”战略部署。同时,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江峰就如何结合绍兴实际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全局干部职上了生动一课——“工生态文明视觉角下的林业生态建设”,讲述了绍兴林业生态建设历程和建设成就,并提出绍兴市要继续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抓手,推进绍兴森林生态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是广泛发动,宣传引导。《意见》详细阐述了发展生态林业、富民林业、人文林业的内涵和措施,对督促绍兴市林业部门深化改革,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指导林业工作者和广大林农林企下一步具体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市林业局通过绍兴林业网、政务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向社会大众和广大林农林企传达我省最新林业时讯,为绍兴市林业发展指明政策导向。
三是真抓实干,迅速落实。根据《意见》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生态林业完备、富民林业发达、人文林业繁荣的森林浙江的主要目标,各处(室)、站根据各自职能及时对绍兴市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公益林保有量、湿地保有量、林木蓄积量、森林植被碳储量和林业行业产值等各项关键指标进行了梳理分析,并按照《意见》主要目标的节点要求理清了工作思路,提出了明年的工作计划,为“两美绍兴”建设、“森林浙江”建设奠定强有力的基础。(绍兴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