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政府“组合拳”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可信

10.11.2015  15:16

  日前,绍兴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其中,《意见》明确强调了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并对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中的监督管理,有效推进统计法治稳步实施,切实有效地提高数据质量提出了四项要求。这是绍兴市今年以来,市政府力度最大,整治全市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的新举措。 

   一、严格落实数据质量分级管理制。 按照属地负责、分线包干原则,强化各级各部门对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数据质量责任:政府“一把手”负总责(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直接管(直接责任人),相关处(科)室负责人、专业人员具体抓(具体责任人),做到职责明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严格执行统计数据生产全过程规范。 严格执行上级各项制度,对统计调查项目的设计、审批、部署,统计数据的采集、审核、评估、汇总、提供、发布、使用以及统计调查对象统计台账设置,数据的采集、填报、修改、签署、提交等环节实行严格质量管理。 

   三、严格落实两类人员“三个不得”。 各地各部门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 

   四、严格落实数据审核评估与数据质量核查制度。 贯彻落实上级各项主要指标数据审核评估制度,加强数据审核评估;建立健全对各项主要指标的数据核查办法,加大核查力度,把核查结果应用于数据评估,增进数据质量管理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