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路部门有序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
15.05.2015 02:47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一是横幅、电子屏标语宣传。在路政执法站所、窗口单位、服务区、收费站、公路沿线等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情报板和路政巡查车电子显示屏等开展24小时滚动宣传。
二是各级媒体、网络宣传。紧紧依托交通900、FM93、中国交通报、交通旅游导报、绍兴广播电台、绍兴电视台、绍兴日报、绍兴晚报、天天商报和县级媒体,以及省市交通公路网站等,同步拓展其他主流媒体展开宣传。同时,组织媒体记者以探访体验的方式,开展公路边“三化”路域环境整治,特别是公路沿线违法建筑、穿镇路段秩序混乱、路边裸露边坡绿化不到位、脏乱差等影响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的深度报道,开展公路综合治超,特别是源头管理、非现场执法的深度报道。此外,在电视台和公交车、客运班车、候车室等场所滚动播放路政宣传片。在单位官网开辟宣传专栏,汇集各类宣传活动成果,提高宣传成效。
三是沟通宣传。以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回复为契机,上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积极宣传路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深入宣传公路边“三化”、路政治超执法的成果和面临的困难以及工作打算,取得理解和支持。
四是典型宣传。深入现场,密切关注本地公路路域整治、治超工作成果和典型事例,运用媒体、网络和简报进行专题报道,展示正能量。结合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的“交通三好”工作,对平常岗位上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深入挖掘,培树形象。
五是合力宣传。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在宣传工作中形成合力。建立与交警部门、收费公路经营者合力宣传机制,在收费站外广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路政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做到宣传与服务的有机结合。
六是特色宣传。将宣传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各项相关活动有机结合,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宣传活动,如邀请社会上关心路政事业的人员“走进路政中队”、“走进治超现场”、“走进12328”等进行走访式体验。(绍兴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15.05.2015 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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