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积金首次发出《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31.07.2015  16:16

  鉴于单位应建未建公积金制度违反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的行为,绍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日前首次发出《责令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绍兴思源科技有限公司成为该市首个收到此决定书的单位。此举标志着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正式步入轨道开始启动。(绍兴市公积金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