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公积金中心小微浪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03.11.2015  15:28

  为进一步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杜绝小微浪费,抓实抓深作风建设,绍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从实际出发,积极推出七项举措,全面开展小微浪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科学规划电梯运行。二层以下电梯不驻停,为节约能源,二楼服务大厅不驻停电梯,减少电梯运行量;工作时间之外,电梯关停;倡议中心工作人员上下楼走楼梯。二是进行节能灯具改造。全面改造办公楼内照明用具为节能灯具。三是及时更换烧水器。把大功率、大容积(80升)、反复沸腾的烧水炉换成小功率小容积(10升)即用即开型烧水炉,减少热损耗。四是严格空调等室内电器使用管理。设置室内空调温度标准,冬季不高于19度、夏季不低于24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要求计算机等办公电器不使用时及时关机,出门随手关灯,下班切断电源开关。五是减少卫生间开放量。非办公密集场所的卫生间全部停止使用。六是集约化办公用房。按照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要求,按标准重新调配了办公用房,大大缩减了人均使用面积。七是严格办公用品管理。全文电子化各类档案,逐步精减业务档案中的纸质资料留存,倡导无纸化办公,要求纸质文档双面打印,减少办公纸张使用量;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制度,由综合处安排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在治理小微浪费专项行动过程中,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普遍形成了节俭办公,节约能源的自律性,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做到公私分明,不占用公共资源,节约每度电每滴水每张纸,合理使用办公设备,延长使用年限。同时,中心用电、用水量也有明显下降,今年上半年,中心用电51345千瓦时,同比下降4%,用水547立方米,同比下降3%。(绍兴市公积金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