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绍兴市气象局联合市环保局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印发《关于完善空气质量事前联合预测预报预警及事后联合分析发布解读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完善空气质量联合预测会商机制。气象、环保部门定时开展霾和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服务视频会商。如遇中度霾或重污染天气,将加强与省级业务单位沟通联系,启动应急会商。二是健全空气质量联合预报预警发布机制。每日通过电视、报纸、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当日空气质量指数以及未来24小时空气质量预报。三是构建环境空气质量联合分析解读机制。每月、每半年对空气质量状况进行分析和解读。如遇中度以上空气污染天气、中度以上霾天气或者优良天气连续天数超过10天的,气象、环保部门将向社会公众进行解读和宣传,提高公众对雾霾天气和大气污染防治的认知度。
近年来,绍兴市局积极服务当地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完善灰霾监测站网布局,全市新建灰霾监测站6个;二是引进中国气象科学院“中国雾霾数值预报系统”模式产品,开发适合绍兴使用的雾霾客观预报产品;三是建成AQI预报业务平台,开展0-72小时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四是与市环保局签署《加强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合作备忘录》,开展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建立预警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刘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