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G20绍兴在行动:全市水上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再升级

04.07.2016  06:52
  为确保G20杭州峰会期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根据《G20杭州峰会浙江省水上交通运输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专项方案》(浙港航[2016]60号)和《G20峰会绍兴市环境质量保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全市水上交通运输实际,绍兴市港航管理局近期开展了护航G20全市水上交通运输环境质量保障专项管控行动。
  此次G20峰会,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被纳入核心区范畴,其余区域为严控区。为此,市港航局特成立由局长刘丽华、副局长万建祥、方勇、郑毅彪,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水上交通运输环境质量保障专项领导小组,通过开展会前整治、会期保障等一系列工作,严格控制产生大气污染的生产、运输等活动,确保峰会期间辖区无明显水上交通管控视觉污染,区域内不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一、突出重点、精准控制。G20峰会前期,绍兴港航以环境质量控制为核心,加快高污染老旧内河船舶淘汰工作,对区域内的水路运输、港口、码头、在建工程等进行严格的扬尘排放控制,要求船舶用油为与国IV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50ppm)的普通柴油;落实扬尘货物运输船舶的舱面覆盖;加强区域内危化品运输船舶管理,确保危化品运输船舶不出事;以“三不一推”为主题,落实内河运输船舶生活垃圾、船舶油水上岸工作;以绿色内河航运建设和船舶水污染防治为重点,扎实开展行业“五水共治”。同时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港口污染防治,除应用LNG、电力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驱动外的港作机械均使用与国IV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50ppm)的普通柴油,原油、成品油码头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做好港口、码头等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的覆盖、洒水等控尘措施;配合落实水运工程施工管控措施,推行绿色文明施工,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化等扬尘防治措施。
  二、防治结合、强化应急。以强化管理和防控措施为主,加强大气污染源管控力度,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应急值守,确保责任到人、联络通畅,从严要求保障落实,确保峰会期间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能及时科学地应对。
  在8月24日至9月6日峰会举行期间,一是强化船舶和港口机械控制,所有码头靠泊船舶优先使用外接电源,或与国IV标准车用柴油相同硫含量(50ppm)的普通柴油;停止核心区内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200总吨以下的干散货船航行;除应用LNG、电力等清洁能源和新能源驱动外的港作机械将停用50%。二是强化施工工地现场环境监管,根据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筹部署,配合做好水运建设工地(因峰会需要的紧急养护维修相关港航建设工程除外)停工工作,落实覆盖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及日常保洁;控制各类尘源,全面排查各类水运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工程材料、砂石、土方、废弃物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必须密闭或网布覆盖处理,块石加工场地应按照环保要求安装挡风抑尘网、喷淋洒水装置等;港口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落实控尘措施,严格限制大型散货码头的船舶装卸作业,禁止自卸车倾倒作业;落实扬尘货物运输船舶的舱面覆盖。三是加强水环境安全管理,停止对驶往禁航水域危险品运输船舶办理相关申请;水上管控点对进入该区域的船舶,按照有关规定和通告要求进行控制,对拟进入或途经禁航水域的危险品运输船舶进行拦截或督促其绕道航行。
  三、本地为主、区域协同。按照属地负责、全市统一、周边协同的要求,根据风向和水流流向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措施。除市局开设专项工作小组外,全市各下属地(区)港航管理处(局)均设有相应专项工作小组,以便及时上报环境质量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快速通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确保全局掌控力度,提高应急联动反应能力。(浙江省港航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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