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细标准明机制”打造放心消费示范新名片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文成局积极响应“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工作目标,着力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2016年以来,该县已创建3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1个放心消费示范景区。2017年,计划再培育24家放心消费示范单位、4家放心消费示范市场、7家放心消费示范超市、5个放心消费示范景区、4个放心消费示范网络交易平台,以及1个放心消费示范镇。
一、在部署推进中助力加压,有序落实指标
一是“政府助力”联合推进 。与地方政府协作,共同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由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所在的地方政府和市场监管所负责对创建工作的全程推进和监督,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2016年该县铜铃山镇的创建试点经验上,推广至其他乡镇的景区、市场及食品等行业单位,重点开展景区周边食品安全消费示范单位、示范街区创建活动。
二是“资金助力”鼓励创建 。发布《关于对放心消费示范店进行资金补助的通知》,在创建完成后组织有关科室、基层所人员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的实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单位授予“放心消费示范”牌,并根据得分的高低,分别给予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资金补助,鼓励创建单位提升创建质量。
三是“基层加压”量质并举 。将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工作列入该局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每季度工作重心,保证创建工作进展及时可控。此外,该局还把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列为基层所目标考核量化指标项,将创建任务数分解至每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并结合各个基层所辖区消费特点,有所侧重地将创建对象细化至市场、超市、景区、网络交易平台等。
二、在创建指导中细化标准,实行三项统一
一是统一约谈指导,实现主体公开承诺 。与地方政府共同组织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经营户开展集中约谈,要求各创建单位严格按照创建标准落实证照、卫生、服务等制度,并指出各个行业在经营过程中常见的安全及消费纠纷风险隐患点,倡导创建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杜绝发生“青岛虾”、“天价鱼”类似事件的发生。此外,统一制作放心消费承诺标识牌,要求创建单位在店内公开上墙,倒逼提升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统一验收标准,实现环境整治提升 。制定《文成县放心消费示范店现场验收标准》,明确创建内容,细化评定标准,要求创建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对店内的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整治提升。专门印制《文成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及原料采购台账》、《文成县餐厨废弃物记录本》、《文成县餐饮环节消毒记录本》三本台账,发放给酒店、农家乐等创建单位,督促其强化溯源力度。此外,所有创建单位实施明码标价,标注价格的同时标明各菜品主要食材的重量。地方政府根据自身特色,为创建单位统一设计个性化店招、菜单,并将特色商品上墙公示。
三是统一提取基金,实现纠纷先行赔付 。在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实行“消费纠纷先行赔付制度”,每个创建单位提取2000元存入消费纠纷保证金专户,保证金将存入县消保委银行专户下以经营者名字开设的关联账户中,实行专款专用,并要求创建单位在赔付之后及时补足余额。对于一年内累计被消费者投诉3次以上的,消费纠纷保证金的最低提取额度将从2000元增加到5000元。
三、在维权监督中多方参与,制定退出机制
一是落实投诉举报快速反应 。围绕县委县政府“全域旅游化”战略目标,在乡镇政府和各景区设立消费维权联络站,并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建立实时投诉举报链接,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同时,实施备勤制度,基层所、稽查大队及局机关分别在非工作时间安排备勤人员值守,建立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群众投诉举报、应急救援等突发事件有效应对。
二是搭建社会公众点评平台 。不定期组织乡镇干部、经营业主、市民监督团对餐饮业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进行“三维评分”,依据《文成县放心消费示范店现场验收标准》开展量化评分,按照4:3:3的比例将分值进行折合得出总分,公开得分及排名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一对一整改。同时,还在各创建单位设立独立二维码,上传消费示范单位各类信息,开通公众点评通道,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就餐服务满意度对商家进行打分评论。
三是制定创建单位退出机制 。会同地方政府和旅游部门,协商并制定出台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单位退出机制,明确创建单位若发生群体性消费投诉、一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以及不积极解决消费投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被撤销放心消费示范资格。对被撤销资格的单位,该局将联合地方政府公开摘牌,并邀请媒体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