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厅纪检组钱国伟组长到省戒毒管理局调研指导工作

29.03.2016  20:26

  3月25日下午,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组长钱国伟一行到省戒毒管理局调研指导工作。期间,钱国伟听取了局党委相关情况汇报,并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钱国伟指出,近年来,省戒毒管理局党委严守纪律规矩,确保政令畅通,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积极探索戒毒工作规律,全面推进“四四五”戒毒模式,戒毒工作敢创新、有实效。同时,局党委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狠抓责任制落实、廉政教育、制度建设、正风肃纪等工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双岗双责”,较快完成纪检监察工作“三转”,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有力地推进了全省戒毒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关于下一步工作,钱国伟强调: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好“两个责任”。 各级党委要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转变理念,提高主体责任意识,找准责任主体定位,明确履行主体责任的方式、方法和内容。党委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履行好“双岗双责”,积极开展廉政约谈等工作,主动抓好分管业务线上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大力支持纪检机构工作,为其聚焦主业积极创造条件。纪检机构要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多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问题遏止在源头上。 二是要突出重点,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 紧盯重点人员、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梳理戒毒执法、习艺岗位分配、大宗物资采购、基本建设项目、后勤管理、信息工程建设、财务资金、人事安排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研究民警“八小时外”监督等问题,着力补齐队伍监督管理短板,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执行力,提振民警的精气神。 三是要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体现在遵守党章党纪上,对党员干部的要求要更加严格,违纪处理要以党纪处分为主,首先要往党纪上靠,改变党政纪处分倒挂现象,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同时,要加大提醒、诫勉、约谈和轻处理等组织措施的适用力度,切实抓早抓小抓苗头。 四是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不放松,严格按规定使用“三公”经费,拒绝奢侈浪费,对顶风违纪行为要点名道姓进行通报。 五是要学习领悟、严格执行《条例》和《准则》。 这两部党内法规既树立了道德的高标准,又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与党员干部息息相关,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两部法规的精神要求,把严守党规党纪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把廉洁自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