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六个一”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日前,丽水制定下发了《2016年度丽水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通过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充分展示全市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营造民族工作良好氛围,促进民族关系和谐发展。
一是开展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六进”宣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和南明山街道按照“重在平时、重在交心”的理念要求,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场所”创建活动,在活动月期间选择“六进”活动创建示范点深入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组织一次民族团结进步群众性文体活动。在各县(市、区)和南明山街道分别选定一个主题,集中在9月份通过开展主题宣讲、知识竞赛、书画展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知识,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思想,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理念。
三是开展一次民族事业发展规划宣传活动。编制并印发《丽水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文本,在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县(市、区)委统战部、民宗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及全市7个民族乡镇进行分发并宣传。同时,市民宗局将对规划内容进行任务分解,将项目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及南明山街道。
四是开展一次对口结对帮扶活动。按照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把宣传月活动与新一轮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众增收帮扶行动计划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力量,深入联系户,面对面宣讲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各项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从帮助各族群众解决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出发,竭尽全力为他们增收致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献计出力,办实事、办好事,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五是开展一次特色村寨宣传活动。结合浙江省民宗委在今年开展的第一批“浙江省少数民族十佳特色村寨培育名录”工作,指导民族村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村民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的自觉性和参与项目的主动性、积极性,扩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社会的知晓面和影响力,真正形成富有特色的民族品牌。
六是开展一次少数民族文化宣传活动。借助音乐剧《畲娘》在北京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之际,积极谋划开展在本市的汇报演出,进一步加强畲族文化在党员领导干部和当地群众中的宣传力度,以《畲娘》带动少数民族文化创新发展,提升民族文化整体实力。进一步探索途径方法将《畲娘》进行固化,以《畲娘》为模本,推向商业化市场,谋求常态化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