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东西部科技扶贫协作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成〔2018〕131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浙江省助力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6〕32号)精神,发挥我省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助力对口帮扶地区脱贫攻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市科技局(委)和有明确对口帮扶地区的县(市、区)的科技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扶贫协作工作分管领导和主管处(科)室,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加大工作力度和资源统筹,推动科技扶贫协作工作走在前列。
二、科技扶贫协作工作要聚焦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立足对口帮扶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加强科技人才支援与培养、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组织动员科技界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等方面工作。
三、各市科技局(委)会同有明确对口帮扶地区的县(市、区)科技局和前方派驻工作机构,主动与对口帮扶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接,建立协作交流机制,排摸科技扶贫协作方面的需求。
四、各单位要及时发现总结科技扶贫协作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宣传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效,营造科技扶贫协作工作良好氛围,鼓励更多科技人员投身服务于对口援助与脱贫攻坚。
五、请各市科技局(委)汇总填写科技扶贫协作需求和拟安排帮扶项目汇总表(附件1),并填写科技扶贫协作工作联络信息表(附件2),于8月20日前上报我厅成果处。
联系人:周剑,0571-87054041
程佳,0571-87055829
附件:1. 科技扶贫协作需求和拟安排帮扶项目汇总表
附件:2. 科技扶贫协作工作联络信息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8月4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8年8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