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拱墅分局组织专题学习强调用法律保护好自己

09.12.2014  13:56

    近日,市规划局拱墅分局召开月度工作例会,专题学习市委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和市委办关于开展“转理念、转作风、转方式,争先进位,走在前列”专题活动的通知,强调我们每个公务人员要用法律法规、八项规定保护好自己。分局皇甫佳群局长主持会议,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在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市委有关“三转一争”的基础上,展开对争先进位,比学赶超的热烈讨论,大家都表示以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大讨论”活动中去。 

 

  规划拱墅分局进一步强调个人要学会“四个爱护”,即一是从人生安全上爱护。结合近期的消防工作会议要求,强调单位要注重防火安全工作,个人注重家庭消防安全、到公共场上的安全、交通出行安全以及乘坐电梯上的安全;二要从政治上爱护。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工作中我们要注意法制这根弦。省委对杭州的十七个问题,是对杭州的关心,对我们个人来说这就是政治,我们要在政治上有清醒的头脑;三要从廉政廉洁自律上爱护。在做好局党组46号通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专题检查的基础上,个人也要做好自查、自纠、自醒,廉政廉洁这根弦时刻都要绷紧;四要从服务宗旨上爱护。工作中要善于担当,善于为建设单位着想,一切为了让服务对象满意,服务对象的满意是对我们自己最大的认可,认可就是爱护。 

 

  依法行政是我们今后工作的目标和方向,依法保护好自己就要学习好法、用好法、守好法,自觉在法律的构架下从事一切行为,只有才能这样更好地保护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