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公安局组建全市公安机关法律人才库
为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法律人才队伍建设,近日,舟山市公安局遵循“德才兼备、择优选用、注重实战、结构合理”的组建原则,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选聘10名同志作为首批全市公安机关法律人才库成员,同时聘请3名在职法官、检察官为全市公安法治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同步列入法律人才库队伍管理。
一、强化日常管理。明确由市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做好组织领导、协调管理、任务分配、考核评估等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庭审旁听、课题研讨、案例点评、专题培训、座谈调研、意见征询、外出考察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人才库成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法律人才库全体成员会议,通报执法问题,交流履职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制订完善评价标准,每年底要对及法律人才库成员开展考核评估,发现岗位调整等不适合继续留任的,及时予以调整和补选。
二、明确职责任务。法律人才库组建成立后,市局可根据需要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诊把脉”、重大涉警涉法舆情应对及危机处理、全市性重大执法制度制订、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和全市性重大执法课题的调研,为全市民警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咨询。同时可作为全市民警执法培训工作的师资力量,履行担任本机关行政诉讼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全市性执法竞赛、执法评比活动的评委或领导小组成员等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业务优势和经验优势,服务和保障基层执法实战,并以点带面,提升基层一线执法办案攻坚克难能力。
三、落实激励保障。市局为每位入选的人才建立了档案,详细记载法律人才的具体情况。明确规定对被选聘为法律人才库成员的,享受市局警校中级教官待遇。经年底考评,对职责履行到位、工作表现突出的成员,视情予以通报表扬、表彰奖励。法律
人才库成员所属的公安机关,同等条件下,在干部管理、职级晋升、先进评选、学习深造、休养考察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此外,要求各地、各警种及时跟进,借鉴市局模式,抓紧组建本地、本警种法律人才库队伍,确保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切实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整体执法水平。
舟山市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