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检查组反馈省科技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认识到位 目标明确 措施得力 成效明显

03.03.2015  13:25

2月25日下午,省纪委副书记罗悦明率省委检查组到省科技厅反馈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情况。检查组表示,2014年度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详尽、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比较明显。检查组强调,在下一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中,省科技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不断取得新成绩。

2月5日至9日,省委检查组在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王新海的率领下,对省科技厅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省科技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汇报,并分别与省科技厅领导班子、各处室及下属企事业单位正职负责人进行了谈话,同时对省科技信息研究院(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作了延伸检查,广泛听取了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认为,2014年度省科技厅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认识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同时以改革的精神不断探索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厅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厅主要负责人坚持从我做起,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努力做到“三个带头”,切实履行好管好自己和带好队伍的双重责任;注重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严格监督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注重加强作风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和精神面貌总体较好;注重对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总的看,有许多工作可圈可点:在省科技政务网开辟“拒腐防变每月一课”视频专栏,体现了坚持教育为本;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到县(市、区)科技部门、各高校和科研院所,体现了落实系统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列为处室目标责任考核的一类目标,体现了注重目标牵引;首次将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合并召开,体现了结合业务一起抓;开展廉政风险机制“回头看”,体现了突出风险防范;对近3年科技经费进行全面检查,体现了关注敏感领域;运用大数据、云平台信息化手段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体现了运用科技反腐;完善新任干部任前谈话制度,体现了抓住关键节点;实行领办制、责任制、限时制、销号制,努力当好科技“店小二”,体现了作风转化,解决“为官不为”问题。检查组同时表示,在检查中发现尚存在科技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科技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需要切实加以改进。

检查组对省科技厅下一步继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提出四点建议:一要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要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促使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三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四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周国辉在表态发言中表示,省委检查组对省科技厅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的检查严肃认真、严谨深入,反馈的意见客观实在,提出的问题切中要害,对下一步工作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对省科技厅的爱护和信任,进一步增强了省科技厅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周国辉指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省科技厅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良好环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要认真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二要对照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三要切实强化厅党组主体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守纪律、讲规矩,自觉把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作为行为规范,以法治的思维和改革的举措加强制度建设,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进一步塑造科技系统的良好形象。

省科技厅各位厅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反馈会。

                       

                                                 

(来源:浙江省科技厅  作者: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