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下发通知 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浙江在线杭州12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曾杨希 通讯员/颜新文 董小坚 编辑/马丽红) 元旦春节临近,日前,省纪委专门下发通知,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对元旦春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部署。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各项要求落实,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通知要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不折不扣执行好中央关于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纪律规定,以及省委关于严禁违规参与“酒局”“牌局”等有关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要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刻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全面落实主抓直管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两项党内法规,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着力营造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氛围。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的有关纪律要求的情况,作为检查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和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班子也要将此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对照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
要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通知强调,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节日期间明察暗访的力度和频度,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运用“一键通”“人人拍”等手段,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坚持从严执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查快办。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责不到位、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要加大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着力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和廉洁自律要求,严格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