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纪委下发通知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

31.08.2015  00:08

   浙江在线杭州8月30日讯(浙江在线记者/曾杨希 通讯员/颜新文 吴玲娟 编辑/胡芸) 省纪委日前发出通知,对2015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做出部署。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要求,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提前作出部署,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也要切实担负起主任责任,在防止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具体问题上,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抓紧就中秋、国庆期间的监督执纪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要进一步加大正风肃纪工作力度,不定期、多频次地组织明查暗访,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整治“四风”顽疾。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依靠群众和媒体开展监督,形成监督合力,营造监督氛围。要坚决贯彻把纪律挺在前面、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处理,实行“零容忍”。要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还要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严肃问责,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