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企共建”齐推保廉工作 以求实效打造“阳光工程”
图为海宁市纪委(监委)、杭海城铁公司“纪企共建”活动暨“阳光工程”动员大会现场。徐瀚文
中新网浙江新闻6月22日电(徐瀚文 王迎)6月21日,海宁市纪委(监委)、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杭海城铁公司)“纪企共建”活动暨“阳光工程”动员大会在浙江海宁召开,海宁市纪委(监委)与浙江杭海城铁公司在会上提出“纪企共建”,共同探讨纪委(监委)和企业在阳光工程中如何共同开展保廉工作,并在会中签订“纪企共建”合作协议。
一直以来,浙江省政府秉持反腐倡廉的理念。2013年,浙江省政府依据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强化各级纪委监督责任和组织协调职能,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合力的要求。
由此,浙江杭海城铁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杨晓法在会议上提出“纪企共建”,浙江杭海城铁公司与海宁市纪委(监委)将联手开展项目工作,使“纪企共建”成为企业加强反腐倡廉的重要保障,成为打造高效工程、品质工程、阳光工程的具体措施。
杨晓法做出解释,“纪企共建”包括“建好一条路,不倒下一名干部”的目标,不准介绍亲友参与项目有关招投标、采购等经济活动,不准以个人的名义向施工单位推荐分包单位等6个“不准”,以及招标工作公开、工程进度公开、财务公开等12个“公开”内容。
在中共海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险峰看来,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纪企共建”是一项十分有利的探索与全新的活动,为浙江省纪监工作做出了贡献。
同时王险峰强调,开展“纪企共建”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项目保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配合,细化工作安排,加强信息沟通,扎实项目推进,共同积极参与“纪企共建”活动。
此外,浙江省交通集团副总经理陈江建议,“纪企共建”中,浙江杭海城铁公司要发挥好联系、协调、督促的作用,加强与各方的对接,全面掌握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而海宁市纪委要营造倡廉的氛围,以求实效,积极采取措施针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进行风险教育。
陈江表示,海宁市纪委和浙江杭海城铁公司两方要发挥各自的优势,明确责任分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保廉力量。(完) 【徐施宏】来源:中新网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