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部署2015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迎检工作

30.06.2015  16:22

  6月24日,我厅召开会议,部署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工作。杭州、金华、衢州、台州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富春江-新安江、双龙洞、江郎山、仙居、方岩、方山-长屿硐天、大红岩等7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所在地县(市、区)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相关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前期自查及准备工作情况,并重点就下一步具体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指出,风景名胜资源是大自然造化的精华,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工作的核心是保护,前提是规划,关键是管理。会议充分肯定了各地各单位风景名胜区工作,肯定了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工作已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会议强调,建设部组织执法检查也是对我省风景名胜区的一次体检,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到执法检查,对于有效提高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水平,促进风景名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进一步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特别针对景区制度建设、规划管理、建设管理、服务管理和形象宣传等,必须仔细排查,及时整改,不留死角。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努力确保执法迎检工作圆满成功,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引导宣传、注重联动,各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做好所辖风景名胜区迎检督查、指导工作。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由国务院审定公布,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25处,其中浙江省19处。浦江仙华山、临海桃渚、磐安大盘等3处省级风景名胜区省政府已上报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