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开展A级景区演艺场所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
杭州市、绍兴市、金华市旅游局(委):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指导A级景区演艺场所加强安全监管和火灾隐患整治,省旅游局将会同安监、消防等部门对A级旅游景区演艺场所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傅 玮 省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巡视员
蒋志法 省安监局综合协调处处长
程 钢 省旅游局安全管理处处长
李剑锋 省旅游局规划发展处副处长
徐 怿 省消防总队防火部工程师
刘 伟 省旅游局安全管理处
二、时间安排
10月15日,上午赴4A景区宋城,督查《宋城千古情》演艺场所的安全管理;
下午赴绍兴5A景区鲁迅故里· 沈园,督查《绍兴·沈园之夜》演艺场所的安全管理;
后赴东阳5A景区横店影视城,督查《梦幻太极》演艺场所的安全管理;
10月16日,赴5A景区西湖,督查《印象西湖》演艺场所的安全管理。
三、督查内容
针对A级景区演艺场所游客密集,易发生拥挤踩踏和火灾事件,主要督查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安全人员,督查有无明确主管安全和消防的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
2、落实安全责任,督查有无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3、实施应急救援,督查有无制定切合实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强化疏散、分流措施;
4、完备设施设备,督查有无配备必要的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疏散标识是否明显,通道是否畅通,日常检查记录是否完备。
四、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听取A级景区演艺场所的汇报、检查台帐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指导A级景区演艺场所加强安全管理。
联系人:省旅游局安全管理处 程钢 0571-85150487
浙江省旅游局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