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网剑”在行动
09.12.2014 20:10
本文来源: 工商局
加强监管执法规范网络交易
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了解到,2014年是广东省网络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年,广东省工商局将查处网络违法案件作为重点工作,在全省开展了“红盾网剑”专项行动、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互联网等行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行动等,加大网络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坚决查处网络商品交易中的虚假宣传、假冒伪劣、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规范和维护网络商品交易秩序,成效显著。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广东省工商局以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加强广告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共查处互联网广告违法案件796宗,同比增加357.5%,罚没1015.4万元,同比增加112.1%。
今年6月至11月,广东省工商局部署开展了重点整治互联网领域等多个行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行动。据统计,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共查处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695宗,涉案案值721.66万元,罚没金额1053.81万元。
今年下半年,广东省工商局组织全省工商系统集中开展“红盾网剑”专项整治行动,围绕网络销售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重点商品,以第三方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重点查处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红盾网剑”行动开展以来,已查办各类网络违法案件1079宗,移送公安机关3宗,处罚金额1424.78万元,责令整改网站585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3538条,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关闭非法网站43个,进一步净化了网络交易环境。
记者了解到,作为“双十一”期间全国网购消费额第一大省,广东省各级工商部门在网购高峰期间高度重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和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对网络交易主体和网络交易行为的监管,积极应对网购消费投诉和纠纷,切实保护好促销活动高峰期间消费者合法权益。据统计,在今年“双十一”前后一周时间里,广东省各级工商部门共抽查网站1284个,责令整改网站13个,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关闭非法网站8个,立案查处15宗,暂扣违法商品5400件。
强化行政指导服务网络市场
近年来,为了支持网商的快速发展,广东省工商局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降低网商企业市场准入门槛,放宽网店登记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限制,加大对网商的行政指导和行政服务力度,为群众开展网络经营、实现创业就业、促进网商企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该《意见》实施以来,全省新增网商企业和个体户超过一万家。
为推进网商企业守法规范经营,遏制不法网站冒充合法经营网站或者不断改头换面欺骗消费者,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工商局在广州市、深圳市开展了网商企业“工商红盾电子标识”申领服务试点工作。目前两市工商部门已核发独立网站“工商红盾电子标识”1.25万个,核发第三方交易平台内网店“工商红盾电子标识”8万个,此项服务受到网商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在试点基础上,从今年11月起,广东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网商企业“工商红盾电子标识”申领服务。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通过推广此项工作,有利于促进网商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同时实现了网上虚拟经营主体的“实体化”,有助于消费者有效甄别经工商部门认证的购物网站和非认证网站,提高网购风险防范能力。
针对网络购物投诉高发的态势,广东省工商局联合省消委会在今年“双十一”前发布了网络购物消费相关提示,以典型案例的形式详细讲解网络购物中的各种“陷阱”,提醒消费者在网购中理性消费,避免落入不法商家的圈套。
为更好服务网络购物消费者,广东省各级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积极做好针对网购消费纠纷的投诉受理和调解工作。据统计,今年以来,广东省各级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平台共受理网购消费投诉12115宗,涉案金额2430万元,成功调解8157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89万元。在网购投诉中,涉及商品质量、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和售后服务的投诉占总投诉量的80%。
发挥行业作用促进网商自律
在广东省工商局积极推进下,广东省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省级网商协会——广东省网商协会,为网商企业自律以及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络搭建了顺畅便利的桥梁。早在2012年,广东省工商局指导广东省网商协会制定了全国第一个网络商品交易服务省级地方标准——《网络交易服务规范 一般投诉处理》,在网商企业中推荐建立“红盾网购消费维权服务站”。
2014年,广东省工商局继续指导广东省网商协会开展该标准系列之二《商品型网商评估指标》的制订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广东省网商企业自律发展。此外,广东省工商局指导广东省网商协会组织开展了“广货通天下”系列活动,积极搭建传统企业与电子商务的对接合作平台,引导和帮助近千家制造企业和多家大型专业市场开拓电子商务领域经营,促进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广东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广东省工商局将继续加大网络交易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积极探索建立以“网商信用分级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监管模式,推动网商守法诚信规范经营;进一步加强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构建社会协同共治的市场监管新体系,共同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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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查处多起典型网络违法案件
今年以来,广东省各级工商部门查处了多起网络商品交易违法案件。
1.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案。当事人在腾讯网发布了“自然美化脂酵素”广告,有虚假宣传内容,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13万元的行政处罚。
2.广东顺德万仕达木业有限公司案。当事人在所属网站上发布了不实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广告行为作出罚款2.8万元的行政处罚。
3.汕头市报本堂贸易有限公司案。当事人在营业执照被吊销的情况下,仍继续通过其开设的网站销售商品。广东省汕头市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无照经营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4.珠海奥美亚打印耗材有限公司案。当事人在其淘宝网店展示并销售其生产的墨盒、墨水、硒鼓等打印耗材产品,但却宣称系德国进口。广东省珠海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并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5.茂名市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案。当事人官网中的宣传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广东省茂名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6.佛山市思迪明陶瓷有限公司案。当事人在其网站上发布虚假信息,涉嫌虚假宣传。广东省佛山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7.中山拜高电器有限公司案。当事人在天猫网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涉嫌伪造网店不实经营销售数据、虚构交易量、虚假宣传。广东省中山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停止虚假宣传及虚构交易的行为,并处以罚款1.7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 工商局
09.12.2014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