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档案局积极筹划和精心组织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三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07.09.2017  15:50
按照国家、省、市档案部门和普法办的统一部署,衢州市柯城区档案局积极筹划和精心组织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三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6至8月期间,柯城区档案局数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活动方案编制,并与有关部门加强对接联系,于8月上旬形成《衢州市柯城区纪念<档案法>颁布30周年法治宣传活动方案》并报至省市档案部门。8月28日,区档案局会同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正式印发《关于开展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三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柯档〔2017〕14号),要求全区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涉及的主要内容是:

(一)开展普法咨询解答和媒体宣传活动

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档案局、区司法局联合双港管委会在东港东南时代城开展档案普法咨询活动,现场展出相关档案知识、法律法规宣传展板,滚动播放LED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并请律师进行现场咨询解答,发放档案书籍、图册,普及档案知识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档案与档案法治建设与社会、公民的关系,增强全社会和公民的档案意识和法治意识。

利用《今日柯城》、柯城档案网等媒体普及相关档案业务知识,在报纸上全文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系列宣传漫画,在各类媒体上大力宣传纪念活动信息,加强档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组织开展档案知识竞赛和争先评优活动

组织全区档案工作者积极参加国家档案局举办的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档案法治意识,增强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积极参与全省“依法治档示范区”和“浙江兰台铁军法治标兵”先进单位、个人评选工作。

(三)组织开展档案管理“五个一”具体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向各立档单位印发1册档案法规汇编;邀请专家开办1期法律讲座;组织1期档案软件使用的业务培训;对各单位档案室和档案管理规范化现状开展1次全面检查;开好1次辖区内档案中介机构的座谈会,并按上级要求做好中介机构的备案工作。

9月5日,是30年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当日,区档案局向全区“柯城铁钉”“柯城钉档”工作群、省档案局“兰台法苑”、市档案局“衢州兰台”、“柯城兰台”QQ群集中发送《现行档案管理工作法规文件标准汇编》电子版。 9月6日上午,区档案局会同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双港管委会在东港东南时代城双港管委会大楼一楼开展宣传活动,正式拉开了衢州市柯城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三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的序幕。9月7日,《今日柯城》将全文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系列宣传漫画。

下一步,区档案局继续精心组织实施活动方案,将全区纪念系列宣传活动推向深入。(衢州市柯城区档案局 应志辉、柯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