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制定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支持计划实施方案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25.06.2015  12:13

  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促进精准扶贫与生态保护建设紧密结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土地整治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到2017年,完成贫困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55万亩,完成规划的80%以上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到2020年,在贫困县共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510万亩,完成规划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有效预防地质灾害。
  (二)林业生态和林业经济。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快发展林业经济,到2017年,贫困群众林业纯收入达到1700元以上,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7.94%;到2020年,贫困群众林业纯收入达到3100元以上,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64%,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立。
  (三)草原生态保护。2017年,贫困地区草原植被覆盖率达到52%以上;2020年达到53%以上,草原沙化、鼠害、超载过牧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四)村容村貌整治。到2017年55%以上的贫困村环境得到整治;到2020年所有的贫困村环境得到整治,村容村貌有效改善。
  二、主要措施
  (一)强化国土资源整治
  1.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编制《甘肃省精准扶贫土地整治实施规划》,对确定实施项目的贫困村逐村制定实施计划。加强田、水、路、林综合整治,提高农田质量,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2.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编制《甘肃省精准扶贫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实施规划》,到2017年,完成200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确保受地质灾害威胁的92万人生命财产安全;完成534处搬迁避让工程,搬迁避让2.39万户。到2020年,共完成217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的122.5万人生命财产安全;共完成654处搬迁避让工程,搬迁避让2.7万户。
  3.提高工程质量。坚持“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理、高标准利用”,制定土地整治、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建立健全项目竣工后的工程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发挥应有效益。
  4.加强耕地管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整治的耕地,保持原承包权不变,继续由原承包人耕种;新增加的耕地,可留给村集体发展现代农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二)推进林业生态保护和林业经济发展
  1.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在保护好现有6080万亩森林资源的基础上,实施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3284万亩;依托国家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大力实施植树造林,从2015年开始,每年新增造林面积210万亩、封山育林60万亩。在退耕还林工程中,免费为贫困户提供每亩价值300元的苗木。
  2.加快发展优质林果产业。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大力发展以苹果、核桃、花椒、油橄榄、葡萄、梨、枣、枸杞等为主的特色优势林果产业,从2015年开始,每年新建千亩标准化示范基地40个以上,新增林果面积60万亩、提质增效100万亩。到2017年,林果面积达到1960万亩,产值达到180亿元;到2020年,林果面积达到2140万亩,产值达到360亿元。
  3.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依托森林资源,大力发展种植、养殖、林产品加工和森林旅游,到2017年,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典型120个以上,产值达到60亿元;到2020年,培育林下经济示范典型300个以上,产值达到65亿元。
  4.加快发展特色苗木产业。采取政府引导、企业带动、农户参与、部门服务等措施,大力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种苗产业,积极引导贫困户参与种苗基地建设,培育种苗大户。每年新育以云杉、油松、樟子松、刺槐、新疆杨为主的生态苗木10万亩;新育以苹果、大樱桃、核桃、梨为主的经济林苗木2万亩;新育以国槐、银杏、云杉、雪松、香花槐为主的景观苗木3万亩。到2017年,苗木产值达到18亿元,到2020年达到24亿元。
  5.强化技术培训服务。在贫困地区开展到村到户林业技术服务,整合力量建立林业扶贫服务队,及时开展林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服务。到2017年,累计培训贫困农民180万人(次);到2020年,累计培训人数达到400万人(次),使贫困户每户掌握1—2项产业实用技术,参与1—2项富民产业增收项目。建立林果技术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免费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三)加强草原生态保护
  1.落实草原奖补政策。在全省贫困地区全面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措施,加大牧草良种补贴和牧民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从2015年起到2020年,贫困地区每年完成草原禁牧0.83亿亩、草畜平衡0.916亿亩、牧草良种补贴0.21亿亩,对21.78万户贫困牧民给予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年落实补贴资金10.26亿元。
  2.实施退牧还草工程。2015—2017年,在肃南等19个贫困县每年完成草原围栏300万亩,2018—2020年每年完成草原围栏250万亩;从2015年起到2020年,每年补播改良100万亩、种植人工饲草6万亩、发展舍饲棚圈养殖1.5万户,总投资7.776亿元。
  (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1.加强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环境整洁村建设项目重点安排在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优先在贫困村实施。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保护历史遗迹、古树名木等人文自然景观,创建干净整洁、山清水秀的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
  2.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提高贫困村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粪便及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甘肃省环保部门从2015—2017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15年完成113个、2016年完成95个、2017年完成92个,使贫困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中小型畜禽养殖企业综合治理率不低于50%;从2018年起,继续安排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巩固提升治理成果,到2020年贫困县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5%,中小型畜禽养殖企业综合治理率不低于55%。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化肥、农药等投入品管理,加大耕地重金属、化学品等污染治理力度,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激励机制。
  (五)强化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投入,调整优化甘肃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向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倾斜,确保项目建设按期顺利进行。
  三、责任分工
  (一)甘肃省委农工办、省发改、农牧、国土、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精准扶贫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政策措施,制定技术标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省审计厅负责项目资金的审计工作。
  (二)各市(州)人民政府制定本区域年度生态环境扶贫工作方案,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所辖贫困县(市、区),并加强指导、监管和绩效考核工作。
  (三)各贫困县(市、区)要担负起具体实施的主体责任,按照精准扶贫需求清单,编制本县(市、区)到村到户实施方案,建立管理制度和工作台账,组织实施好项目。
  四、完成时限
  2015年,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全省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总体规划,完善政策、技术规范和考核评价机制。
  2016—2017年,确定的项目全部得到实施,基本形成生态扶贫长效工作机制。
  2018—2020年,政策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明显加强。
  五、检查验收
  甘肃省委农工办、省发改、财政、农牧、国土、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定期、不定期对各市(州)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按照县级自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项目进展、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程项目实施好的贫困县(市、区)进行奖励,并加大下一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力度;对未完成任务和实施效果差的,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