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人才房新政” 3类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购房补贴
本报杭州10月24日讯 设立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未来5年投入将达8亿元,重点保障业绩贡献突出、在杭州无住房的高层次人才;保障方式包括向高端人才发放购房补贴,为高级人才提供人才租赁房、发放租赁补贴……今天下午,杭州发布“人才房新政”,更好地满足各类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推进“人才强市”战略。
根据此次出台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政府高投入的专项资金较大部分将用于向高端人才发放购房补贴。3类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购房补贴:国家级领军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千人计划”等相当层次的人才),补贴标准为10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专家等相当层次的人才),补贴标准为80万元;市级领军人才(市杰出人才奖获得者、享受杭州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相当层次的人才),补贴标准为60万元。对于国内外顶尖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相当层次的人才),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杭州还为高级人才提供人才租赁房或租赁补贴。高级人才包括符合一定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及相同层次的高级人才。
人才租赁房租赁价格基准根据同期同类地段房屋的租赁市场价评估确定,按不超过评估价的40%支付租金;高级人才优先安排人才租赁房。记者了解到,目前已确定将滨江西兴北区块的700余套人才房作为市本级首批高级人才租赁房,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如果人才租赁房数量不能满足人才需求,可由政府出面,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即政府统一向市场租赁,再转租给人才,也允许人才在市场上自行租房,政府统一提供租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
杭州为激励人才发展,目前只能享受人才租赁房或租赁补贴政策的高级人才,经过培养成长为高端人才后,可继续享受购房补贴。
为保证政策的公平公正性,杭州还建立相应的制约、退出及年审机制。比如,享受购房补贴人员申领补贴时,应凭购房合同签订《杭州市区高端人才购房补贴发放协议》,购房补贴逐年发放,第一年发放40%,第二年到第五年每年发放15%,申请人在市区工作累计满10年,所购住房才允许上市交易;不满10年终止在杭州市区工作的,应按服务年限的比例退还购房补贴后,所购住房才可上市交易。租赁房期限一般为5年,租赁期满后应及时退出。杭州将每年对申领购房补贴、租用人才租赁房、申领人才租赁补贴人才的在岗工作情况等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检查核实资格条件,避免弄虚作假等违规现象发生。
据悉,该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赁房、租赁补贴等申请工作,将于明年上半年启动。目前,此项新政只适用于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此外,其他人才则根据当年度公租房申请条件统一纳入市公共租赁房住房保障。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戴睿云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