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中国从未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放弃2005年精确测定的8844.43米珠穆朗玛峰顶岩石面海拔高程数据
最近,有外媒援引尼泊尔登山协会前负责人的说法,认为中国已经放弃珠峰8844米的海拔高度,认同尼泊尔的8848米。 作为中国组织精确测定和受权公布珠穆朗玛峰海拔高程的法定部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国家测绘局)在此声明,中国从未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形式放弃 2005年精确测定的8844.43 米珠穆朗玛峰顶岩石面海拔高程。 这一数据,经国务院授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规定的程序公布,作为全国统一采用的珠穆朗玛峰岩石面海拔高程标准数据一直采用至今。
珠穆朗玛峰(以下简称珠峰)是世界最高峰,位于中国与尼泊尔边境。精确测定珠峰高度是人类探索、认识地球运动规律的一个标志,也是国家科技水平和综合国力的象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国家测绘局)会同军测、登山队员,于1975年开展了首次珠峰海拔高程精确测量,测定珠峰海拔高程为8848.13米。 2005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国家测绘局)在西藏登山队的配合下,再次开展了珠峰高程测量,精确测定珠峰峰顶岩石面海拔高程为8844.43米,峰顶冰雪深度为3.50米。 2005年珠峰峰顶岩石面高程数据与1975年测定的数据相比,变化了3.70米,主要原因为:一是2005年珠峰高程测量采用了全球卫星定位测量等先进测绘技术手段,显著提高了测量精度。二是首次精确测定了峰顶冰雪层厚度。珠峰峰顶冰雪层厚度会因气候变化而变化,8844.43米是珠峰峰顶岩石面海拔高程,不含峰顶冰雪层厚度,即珠峰的“净身高”。三是珠峰地区1975年至2005年间地壳运动引起珠峰高度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37条(修订前《测绘法》第32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积、长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由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并与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军队测绘部门会商后,报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公布。” 《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国家对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实行统一审核与公布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珠峰高程数据是国家重要地理信息,2005年珠峰岩石面海拔高程精确测定后,按照以上规定,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国家测绘局)会同原总参测绘局、商有关部门后,经国务院授权,于2005年10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国内外公布,原1975年公布的珠峰高程数据停止使用。
2005年珠峰岩石面海拔高程8844.43米的精确测定和公布,具有严密的科学性、严格的法定性,作为全国统一采用的标准数据一直采用至今,是中国乃至世界测绘、地学、环境、气候变化等研究的重要数据,对于体现国家综合国力和测绘科技水平、促进地球科学研究等具有着重要意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对珠峰海拔高程变化保持着密切关注和持续监测。在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公布新的珠峰海拔高程数据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应当使用依法公布的珠峰峰顶岩石面海拔高程数据8844.43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61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擅自发布包括珠峰海拔高程在内的国家重要地理信息的违法行为,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