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9.05.2015  11:13

  为了加强我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升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水平,根据财政部立法工作计划,我部对1998年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印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 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 ”提出意见。


  2.登陆财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of.gov.cn),进入首页右下方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


                          财政部


                        2015年5月25日


   点击查看附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