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

07.09.2015  10:11
  为缓解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压力,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5年9月1日起,在市区和平阳、泰顺两县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简称“公转商贴息贷款”,是指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资金紧张,由商业银行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先行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利息差额补贴,待中心资金宽裕时,再将银行商业性贷款转回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
  今年以来,该市市区及平阳、泰顺等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量持续增长,新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预计需要6个月左右的放款等待期。因此,市管理中心建议缴存职工优先选择“公转商贴息贷款”,以便于尽早解决购房资金需求。
  目前,市区首期公转商贴息贷款受理银行如下:市直和鹿城区为建行、工行、农行,龙湾区为农行,瓯海区为建行,平阳和泰顺县均为建行、工行和农行;受理地点分别为鹿城、龙湾、瓯海管理部以及平阳、泰顺分中心办事大厅。(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