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简化,一强化” 台州市住建局进一步简政放权

05.06.2015  18:52
  为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该局根据省建设厅《浙江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简化建筑业相关管理政策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建筑业相关管理政策,做到简化程序、提速增效、服务企业。
  该通知主要简化了三方面的管理。一是简化市外企业进台管理。取消市外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的进台登记手续。省外企业凭省建设厅核发的有效备案证明即可在我市承接业务,市外省内企业可直接在我市承接业务。二是简化施工企业保证金管理。按照信用浮动和差异化管理原则,对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为AAA级且前两年度在我市无欠薪记录的企业,在相应类别范围内承接工程项目的可免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进一步简化投标保证金处置,降低投标人的投标成本,规范和加快投标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流程,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自行决定是否暂扣或退还投标保证金。三是简化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废止《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年度安全教育考核管理规定》,取消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考试,建筑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办法由各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此外,该通知要求在简化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动态监管。一是完善台州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系统,鼓励市外企业和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信用评价,营造开放和谐的市场环境;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动态监管,按照“轻准入、重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两场”联动管理。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布,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