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五问五答”深入诠释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23.09.2015  12:35

  为深刻吸取永康2.19烟花爆竹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严防类似事故发生,龙游县实行“五问五答”工作法向社会民众深入诠释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以独特新颖的方式,与民互动。

  一问: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时限有何要求?

  答:全县9月中旬开始,11月底前完成。 

  二问:全县烟花爆竹零售店治理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①“下店上宅”或“前店后宅”的;②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③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④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规定地点以外存放的;⑤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规定数量存放的;⑥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的。

  三问: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治理哪些重大事故隐患?

  答:①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②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③在仓库内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④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产品混存;⑤配送超量、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⑥经营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⑦超过《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规定地点以外存放的;⑧向零售店收取管理费,提供合同文本,由零售店直接到厂家进货的行为。

  四问: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哪些法律措施?

  答: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零售店,责令暂时停业,限期5-15日内搬迁或整改;逾期未搬迁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关闭,并撤销或吊销零售许可证;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批发公司,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暂扣批发许可证,情节严重的提请发证机关撤销或吊销批发许可证。

  五问: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哪些行政措施?

  答:①原则上新的专店经营场所不少于20平方米。②推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安全连锁诚信经营制度。③搬迁或整改结果应通过统一聘请的有资质机构的安全评价;④关闭零售店的烟花爆竹,一律由批发企业限期原价收储;⑤必须关闭搬迁后换取新证的零售点许可证期限可顺延一年,其它整改后符合安全许可条件的零售点可以保留,明年换证布点总量缩减1/3以上,通过验收并被我局命名为“九统一”零售示范店可优先安排;  ⑥整治工作已经纳入乡镇街道年度责任书考核加分项,关闭缩减零售点每家加1分,创建“九统一”标准零售点每家加1分,报告并协助案件查处每件加1分。